时间:2024-06-03
涉及单位:市区两级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叫杨承清(身份证:43041119660225****),系珠晖区酃湖乡双江村青山组村民,2022年11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珠晖区酃湖乡的25.67亩储备用地项目征地拆迁启动,需拆迁我和我弟弟房子。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项目指挥部领导多次到项目现场,要求区项目指挥部快速完成征拆工作,财评报告出来后先签协议搬家,市财政局也会尽快支付征拆资金,尽快交地。为此,区指挥部多次上门洽谈。为推进项目进度,区指挥部在2023年4月我们尚未签订征拆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断了我家的水、电、燃气。财评报告出来半个月后,我们就按市财评报告于2023年7月24日与区指挥部签定了征拆补偿协议,第二天就搬家了,并拆除了相关设施设备和天燃气管道,在外租房居住。至今几近一年,但征拆补偿资金一直未到位。为此我们多次找区项目指挥部,要求拨付补偿资金。区指挥部领导说已多次与市资规局和市财政局对接,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过,但不知什么原因,资金一直不能到位,他们也没有办法。补偿协议约定7日内支付相应补偿款项,但至今没有拨付一分钱,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全家的生产生活。为此,我们请求政府相关部门:1、尽快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拨付拆迁款。2、按相关征拆政策,支付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补偿款到位之日止的过渡费。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有所作为,让我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