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1
涉及单位:湖南省衡阳市蒸乡区呆鹰领镇鸡市新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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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干部领导您们好
关于本村存在的鱼塘归属争议问题,2022年11月份向村组反馈至今,依然未得到解决,争议标的物(鱼塘)依然被霸占对外经营至今,长时间侵占亭子山小组村民的集体利益,特申诉请求党领导的帮助处理。
一、 情况描述:
1、2023年2月份升级至村委至今未输出有效公平公正的结果。
2、申诉期间要求本组提供证据材料,本组提供老衡阳县确权登记表材料不予认可村委要求多部门反馈提供新证据材料(组长邓传达及村民寻访单位:衡阳县档案局,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衡阳县农业局,衡阳县水利局,衡阳市蒸湘区政府,衡阳市蒸湘区自然资源局,衡阳市蒸湘区司法局,衡阳市呆鹰岭镇各关联业务部门)多次寻访,于衡阳县水利局核查证据材料,请查看附件!
3、1982年衡阳县历史登记表村委不认可,推至呆鹰领镇委,政委又推给蒸湘区区委,截止至今,多次村委会议,要求我组组长和组民让步,按50%的归属分割标的物归属权,在我组证据充足,对方村组无任何材料的条件下,村委相关领导要求我组分割鱼塘归属权,协商解决,此办理有失公平公正,无据可依,存在拖延办理。
二、投诉诉求:
1、针对办理村民诉求参与工作人员,以及应该参与却回避不办理工作人员,做媒体公示处罚处理。
2、针对村民诉求事项,需明确事项办理结果,和公示结果时间节点。
3、针对村镇干部办事情况已然失去民众信服力,诉求省市纪委办监督办理,维护亭子山本组村民物产权益。
不忘初心,坚守党的遵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请求上层领导干部能公平公正的办理此事件,跪拜之,佑我中华!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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