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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作为

时间:2024-05-31

涉及单位: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我叫张仁芝,涟源市龙塘镇茅塘村人,居民身份证号码:43250319720515****,现住涟源市五江君天八栋303A。

我回乡下住了几天,今天中午回到五江君天的家,一片粪便横流,臭气熏天。我即刻找到物业,物业说与他们无关,要我找上面的住户打官司;我又向君天物业的主管部门“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此事,服务中心领导戴飞通过现场查勘,也以同样的态度搪塞我。

君天物业收取物业费非常积极,却对它该负的责任置之不理,邻居们都说,应该去找它的主管部门,然后,我就来到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李建兰主任办公室,他不在办公室;多次电话联系,极不情愿的回答我:“废话少说,自己去查明原因,再跟楼上的住户打官司”。

作为主管部门的领导,李建兰主任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上班时间不在办公室,借口在开会,也不知道是什么会,都说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李建兰主任的眼里,群众的利益不值一提,敷衍了事。我一个孤儿寡母,有家不能归,自己的正当诉求又被李建兰主任拒之门外。就想当面见一见这位领导,他却喊来了110,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

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无端推卸自己的责任,李建兰主任官气十足,全然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于脑后,不是积极的解决问题,把住户与物业摆在对立位置,他的言行,是典型的渎职不作为,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请求上级领导评评理,有这样的人民公仆吗?

请求上级领导为我做主,以还我一个干净整洁的家!

此致

投诉人:张仁芝

电话:1527383****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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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涟源市委网信办 2024-06-07 15:52:30

    网友:
    您好!
    留言已收悉,经我中心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4年5月30日,张某芝通过其亲属电话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说其家中反水,情况严重,要求人员去现场查看,我中心物业服务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立即通知物业公司采取应急措施,查找原因,先行疏通管道,防止损失扩大。经物业公司查明有异物堵塞在该栋二楼与三楼之间的公共卫生间主管内,导致下水道反水至上访人家中。当天我中心要求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通报上层业主,组织共同协商处理。 6月1日,蓝田办事处、住保中心、物业公司、律师、受损业主张某芝以及该单元同户型部分业主在五江君天营销部会议室协商,并到张某芝房屋室内察看现场。会上律师向业主普及了因下水道堵塞致房屋受损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并要求受损业主及时提供损失依据,以便下一步协商调解或依法维权。考虑张某芝的实际困难,物业公司同意帮助张某芝对其房屋室内进行卫生清理、烘干、消毒、除味等措施,会后,张某芝以怕破坏现场为由,不同意卫生清理,经过多次思想疏导也不配合协商调解。因返水主要原因是该栋同单元302房以上同户型业主(包括303A)使用不当造成的,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涟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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