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
涉及单位:衡南县纪委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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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们是周小中(湖南省衡南县宝盖镇幸福村原村主任)、廖建平(湖南省衡南县宝盖镇幸福村原村支书))、廖道莲(湖南省衡南县宝盖镇幸福村原村妇女主任)。现向您投诉因举报廖三清诈骗贪污,我们遭到打击报复的冤案。
1、2015年至2017年,湖南省衡南县宝盖镇幸福村原村支委廖三清,利用和原村支书廖义全的亲戚关系,假冒苗木、棉花补贴,骗取4.2万元。2、他在13万元公路硬化款中,得了40%(5.2万元)。3、他借用村民廖义清、廖福元、廖社生的名义,申报特困户危房改造,骗取资金5.7万元。4、他利用本村廖福生等15户的“一卡通”存折,虚报棉花种植项目,骗取棉花专项补助1.6万元(4项共计16.7万元)。
2018年,周小中向镇纪委书记全宏建、镇党委书记举报了廖三清的违法犯罪事实。经全宏建查实,周小中的举报属实。虽然证据确凿,但是他们包庇廖三清,没有做任何处理。
大约2019年8月,廖三清在得知周小中举报他的消息后,竟然颠倒黑白,以“2018年暂发工资”为由,向衡南县纪委污告我们和另一位村委出纳廖文建 “贪污公款”。
原来, 2018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日夜晚,眼看明天就过年了,村委会召集村级工程承建人等结帐,由廖文建取出28万元,支付当年饮水工程、城乡同治、党员工资、水利补修款(23万多元)后,还剩余5万多元(当年,政府拨付扶贫资金8.7万元,在我们村启动安全饮水项目。如果给他人打井等,要价11万多元。我们身先士卒,带领村民改造,只耗费了5万元,节约3万多元)。廖三清提议,村委干部当年30%的工资没有发,每人预支1.1万元过年,村支委都同意了,廖建平还在表上签了“暂发工资”。
从此,廖三清勾结镇纪委书记全宏建,对我们疯狂报复。2019年9月,县纪委找我们四位村支委问话,明显带有威逼性。他没给我们看询问笔录,我们也没签名;后县纪委的人把问话笔录带到镇政府,全宏建诱骗周小中:“只要签了字,就没有事了,不会对你怎么样,顶多村干部不当了,给予党内处分。”周小中当时想先向县纪委曹书记汇报,全宏建又说:“不要去麻烦领导了,这是个小事,你就做个好人吧。”就这样,周小中未认真阅读,带头签了名。
造成这件冤假错案,另有县检察院、县法院的草率。他们一直未到基层调查和核实,开庭前也未找我们谈话。庭审中,周小中强烈要求举报人到庭对证,法庭置之不理。周小中与公诉人、法官发生了争辩,至使法庭临时休庭。最后,周小中不愿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法官对他恐吓:“不签字,立即收监你。”他们凭县纪委的笔录就随便判决。正如县检察院一位姓董的科长开庭前直言:“这个案子是县纪委强行推过来的。”
就这样,他们给我们定下了所谓的“贪污罪”。 2020年6月20日,周小中和廖建平被开除党籍,廖道莲留党察看两年。12月8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处周小中和廖建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各处罚1万元。
看到这结果,我们难以置信,犹如五雷轰顶,做梦都没想到如此结果,和全宏建说的简直天差地别。真是欲加之罪,何患于词。在这案件中,廖三清同样领取了1.1万元的工资,县纪委却没有对他作任何处罚,仍保留他村支委身份,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判刑,是一个敏感的贬义词。它将影响我们甚至后代的名誉。假设真正触犯了法律,我们愿意接受制裁。按规定周小中举报犯罪分子本应得到保护,可是他们却徇私枉法。是谁把消息透露给廖三清,并伙同他炮制了这件冤假错案?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我们真不明白,预领的2018年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怎么是贪污呢?至于饮水工程剩余的3万多元,是我们通过辛苦劳动节省的,肯定是有功劳的。可他们却罔顾事实,竟然将之抹煞,而把预领的工资上纲上线处理。
2021年7月26日,周小中再次向县纪委三室主任刘润峰,举报廖三清。2021年8月11日,在我们的强烈请求下,在县委书记的过问下,衡南县纪委才正式对廖三清开展调查,结果和当时镇纪委查实的不谋而合。
这所谓的案件似乎尘埃落定。但仔细分析,疑点重重,我们不禁要问:廖三清骗取农户危房改造专项资金5.7万元,送给张霖1.5万元(张霖仅受到降职处分)。依照法律条款,他们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廖三清的诈骗贪污罪成立,县纪委为何不立案不处理?为何廖三清至今仍逍遥法外?
“解铃还须系铃人”。几年来,周小中一直找全宏建,陈述自己的道理。他说是有领导打招呼,施压力,他被逼得没办法才迫不得已。至于周小中2018年举报廖三清,为何到2021年才立案调查。
尊敬的上级领导:为了洗清这不白之冤,几年来,我们多次向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诉,因为说不好普通话,因为没将投诉信写全,一直杳无音信。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今年4月,镇政府竟然给了我们一份2018年的工资领取表,据说是从县纪委材料中复印的。上面有我们五位村支委的签名。只要是正常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伪造的。事后查明, 这是全宏建指使村出纳廖文建伪造的,都是廖文建的笔迹(现在他已死亡)。令人稍微欣慰的是,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今年5月8日,镇政府终于补发了我们2019年的工资:至于2018年的工资,镇政府领导愿以其它名义补发,案情到此是真相大白了。但是,在上级没查清前,我们不能接受。
尊敬的上级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机构。可衡南县宝盖镇原纪委书记全宏建(因炮制冤假错案有“功”,已“荣升”至铁丝塘镇副书记三年)和县纪委段宜波等。请问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在此,我们含泪敬请上级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迅速查清我们的冤假错案。总而言之,我们将通过一切途径,誓死捍卫合法名誉。
以上举报绝对属实,如有假,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敬请早日回复。
此致
敬礼!
周小中 身份证:43042219650310****,手机:13873493963
廖建平 身份证:43042219750921****,手机:17775629849
廖道莲 手机:13975453667
2024年 5月29 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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