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涉及单位:娄底泓和医院,娄底市卫健委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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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彭英杰,男,34岁,是娄底市娄星区黑石边村勤元组居民,职业务农,求助患者是我女儿,名叫彭霖欣,今年九岁,于2023年12月14号在娄底泓和医院出现意外,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出院诊断主要有:1、脊髓损伤(颈髓)2、气管造口术后3、寰枢椎脱位4、颈椎椎管狭窄5、肺部感染6、脊髓受压7、脊髓变性8、四肢瘫痪(不全性)9、先天性脊柱融合10、全面发育落后11、轻度贫血12、手术后状态(颈椎融合术+颈椎后路侧块钉(或椎弓根钉)棒内固定术+颅骨牵引+椎骨融合+气切造口术。
我于2023年12月18号左右反应到了卫健委,卫健委不重视不作为,失职渎职不予查处,要求我们做医学鉴定,直到2024年3月29号医学鉴定书下达,在做医学鉴定之前我要求卫健委调查医院资质和相关病历,卫健委说无不妥,听证会上我也多次强调医院病历不真实,卫健委也说无不妥,直到2024年4月9号左右经我举报到卫生监督科查实医院属于非法使用非医疗卫生医务人员,病历作假,非医师行医(患者认为是非法行医,待核实)有卫健委红头文件证明。
后我又从家里以往病历种查到从2019年开始泓和医院医生罗先锋就一直对我小孩非法行医,(实际时间更长因为我暂时只找到2019年2021年罗先锋对我小孩治疗的发票票据)
医院长期和医生合谋对患者非法行医,为什么卫健委相关部门没有查处,娄底市卫健委属于医院的直管部门监管在那里?为什么出现事故第一时间没有去调查医院相关病历和资质,一个长达7-8年或更久的非法行医行为为什么能一直不被查处???是否卫健委充当医院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有理由怀疑医院买通了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在有卫健委的红头文件证明的前提下医院态度还是很恶劣,要求协商处理却只出区区的7万块钱(这是医调委调解协商后医院的态度,说他们只认医学会的鉴定书,在此我想问问病历都是作假的鉴定书能有公正力吗?)
因医生的首诊和开具的处方导致小孩直接瘫痪卫健委居然说医生和小孩的损伤无因果关系?
小孩先天性颈椎C2C3融合医生是知情的,却开具出了对颈椎造成严重后果的运动处方(仰卧起坐,和背起运动)难道作为一个医生你不知道颈椎融合的患者不能做对颈椎有伤害的运动吗?
作为医学会专业的专家为什么你们在医学会鉴定书上写着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无有不妥呢?难道颈椎融合的患者可以做对颈椎损害的运动吗?你们的依据在哪里?你们卫健委是否对医院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没有应急预案,当医院给患者下达病危通知书的时候你们的应急预案在哪里?我反应给你们说没钱救命的时候你们的处理在哪里??
经手术治疗现阶段一直在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做康复治疗,每月治疗费需4万元左右,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短短几个月已花费30万元左右的费用,医生也无法估计后期费用,这持续的高额费用让人寝食难安,实在难以承受,无奈之下只有向当地政府部门求助,恳请各级,领导予以批准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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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我委高度重视您所述事宜,就此事已依法依规进行多次督办和调处,一是就娄底泓和医院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查处。娄底市卫计执法局于4月7日至17日多次到娄底泓和医院有限公司(泓和医院)现场调查,调取了患儿的门诊病历资料和部分监控视频,多次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查明:娄底泓和医院有限公司(娄底泓和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罗先锋非医师行为的违法事实,并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二是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依程序鉴定本病例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市医调中心多次组织当事双方依法依规进行调处,目前未能达成一致。综上,我委非常理解您作为患儿家长的心情,并根据职责积极履职,对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多次进行调处,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涉事医院依法履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