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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民为什么必须“被精神病”才能给低保?

时间:2024-05-28

涉及单位:浏阳市民政局、柏加镇民政办、双源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记者,您好!

我是浏阳市柏加镇双源村桥头组村民,我叫李艳玲,农民,现实名举报+投诉,我的联系19074988695

举报单位∶浏阳市民政局、柏加镇民政办、双源村村委会

投诉事项∶低保资格必须“被精神病”后才给

具体事发经过∶

2024年5月23日上午近12点时分,浏阳市领导负责审核低保的工作人员由村妇女主任曾云带领到了我家进行审核工作,两个穿红马甲的工作人员进来就拿出纸张叫我签字,另外一个就翻查看我的身份证、户口簿、病历等,当我拿到手上签字时看见一行醒目的子眼“偏执性精神障碍”,我很生气。就这件事情来说,是因为镇村两委违反法律规定收走我的承包地,没有一分补偿也不归还承包地给我生产经营,今后要靠地生存的我去申请低保过渡时,他们算计我说我倒欠政府275元。为此起诉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违法,7月13日上诉期内被抓捕直接关进浏阳市精神病院非法拘禁,扣留到19号确定我是没有人接出院的就直接关了半年,通过了毒打、捆绑、灌药给我强制治疗吃利培酮与碳酸锂两种精神药物导致中毒太深,造成了正中神经受损,病情一直不停扩大范围恶化,自从被关灌药一个星期后急性中毒转变慢性中毒,一直不停生病,不断转移地方病情恶化,现在全身关节错位变形疼痛不止。被关一个月后,2022年8月16日妹妹李艳芳来看望我,第二天晚上8点乡政府刘彪和民警杜俊两人要求叫我,通过科室值班医生首肯在值班护士全程陪同下逼我在会客室签下不平等合同,内容是∶从今以后与姊妹、与邻居、与政府的矛盾不能追究。意思是我只能任由人欺负。半年后2022年12月27日年关将至我被放回家,发现我家厕所屋顶又被砸穿砸烂,很大一个窟窿。一直以来柏加镇村两委就在我那个当村干部的妹夫在暗中勾结下侵权、打压、再侵权,挑唆宗族势力跟我反目刁难我……不断地为了逼我走而搞各种常报警,但每次都借刑事侦查手段干预民事纠纷,挑唆暴徒李国良拦路砸伤我,法医鉴定轻微伤……我一直遭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政治迫害,挑唆恶霸成群结队寻衅滋事多次。

我从浏阳市精神病院回家后就第一件事就是为了防止再次被抓捕囚禁在精神病院,2023年3月28日我终于在湖南省脑科医院预约成功挂号,诊断没有任何精神疾病。

即便如此,镇村两委仍然煽动各单位继续造谣,并且换着人马轮流忽悠欺骗我去签字,将所有虚构捏造的内容填写好了,只等我签字上套了,一次又一次,让人十分烦恼。

2024年5月20日卫生院又换人给我打电话忽悠,打多了电话难免就会放松警惕,怀着对她们仅剩的最后一丝信任与我对她们忽悠的好奇心去了,直到最后她们拿出已经填好的材料要我签字,也是看到醒目的标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之后,顿感严重遭到侮辱!

被精神病与精神病医院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利益关系?据说被精神病后就是低保对象,这样住在精神病院可以为其产生高昂的国家财政补贴,每个人每月六千元,每年强行抓捕一批低保户(有的曾经抑郁过)去强制住三个月,同住在浏阳市精神病院时被抓进去的都吐槽,但又为了低保不得不住。而我无疑是属于被镇村两委暴力侵权后的打击报复!……

我也多次看到已经有不少维权人士被当成精神病人去强制治疗了,而有的维权人士则被当成寻衅滋事抓捕。无论是哪种,他都有恶人先告状,滥用公权打击报复非法拘禁达到阻挠上诉的目的。

然而住精神病院的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自愿原则、病好出院,没有强制住院治疗半年的这种规定。以及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故意将正常人当做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造成损害的,公职人员应当从重处罚……这一切都已经发生在我身上过一次了。“被精神病”和“假精神病”严重侮辱了法律。

附∶

证据材料∶

1、2021年12月10号申请低保时说我倒欠政府275元。(1份)证明镇村两委拿国家财政鱼肉百姓、玩弄百姓。

2、2022年6月30日判决书(2022)湘8601行初420号、(2023)行初(8601)行初722号(2份)证明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违法。

3、2022年7月13日入院12月27日出院的出院单(1份)证明浏阳市柏加镇双源等败诉后打击报复造谣诽谤将抓捕关进浏阳市精神病院非法拘禁进行残害。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2024年5月20日柏加镇卫生院一姓彭的多次打电话假装关心让我去做体检等,最后拿出两张纸已经填好了所有内容让我签字标题写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份)证明有团伙在指使单位造谣诽谤虚构内容诱骗我上当承认他们虚构捏造的事实,这是发生在一年前2023年3月28日我已经在湖南省脑科医院做出了权威诊断后证明了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再次发生的。

5、视频(1份)

一开始录音6分钟后因为看到他她们将“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材料给我签字时起了冲突,她们冲走了,后她们自己经过商量又返回我家里拿出空白纸让我签字,因此拍了后面部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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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阳市柏加镇人民政府 2024-05-29 11:13:20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
    经核实,您初次申请低保时已年满50岁,可按照半劳动能力计算收入,无可核减支出,经计算后超过低保标准275元,故不能享受低保待遇。2022年8月5日,考虑到您无固定收入,经计算可享受低保520月每月,2022年10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2023年8月,因转移性收入(绿心补偿)标准有变化,其低保金调整为512元发放至今。
    感谢您对柏加政府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浏阳市柏加镇人民政府 2024-05-28 14:46:06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柏加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问题我镇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已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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