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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人民法院乱扣帽子错误执行,损民不为民

时间:2024-05-21

涉及单位:石门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情况陈述

本人根据约定如期支付石门当事人曾江杰12万,并清楚告知5月补齐余下3万,但5月14日被石门人民法院通告执行,并被限高,冻结银行账户等一系列错误执行,并要求一笔2150元的执行费,

并在5月15日接到两通电话协商付费清除执行记录,这又是什么操作?一条黑色产业链吗?

5月16接到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询问司法冻结预警,

直接影响正常收入支出,影响账户还贷和扣息,影响业务开展,影响个人信誉商务诚信

在当今创业,就业双重困难的经济形势下,人民法院不正确作为反而错误执行破坏营商环境,践踏公民权利并造成恶劣影响,公信何在?

更过分的是本人在石门人民检查官网留言实名验证竟然无法提交,有录屏为证,天网乱挥,无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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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门县委网信办 2024-05-24 14:04:24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石门法院乱扣帽子,错误执行”的问题,本院已经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1.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曾江杰于2024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欧杰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52000元。2024年2月5日,由审判员李子斌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欧杰分两期偿清原告曾江杰借款本金及利息352000元,即2024年4月15日前偿还150000元,余款于2024年7月30日前偿清。。
    2.案件的执行经过。申请人曾江杰于2024年4月22日向本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本院于2024年5月8日立案执行。2024年5月10日,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欧杰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并予以了冻结。2024年5月14日,向被执行人欧杰手机短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4年5月15日,办案人员与被执行人欧杰联系,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联系不上。
    3.关于被执行人网上投诉的说明。2024年5月21日,被执行人欧杰在网上投诉,说石门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发现这一情况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和申请人联系了解情况,据申请人说,2024年5月15日,被执行人欧杰分两次给申请人转账12万元(一次7万,一次5万),被执行人欧杰转账后并没有告知申请人,因申请人银行账户比较多,所以并不知情,直到2024年5月1日,被执行人欧杰发信息给申请人,告知剩下的3万元在2024年5月底偿清,申请人才查账知道已偿还12万元,申请人也没有告知本院。被执行人欧杰投诉说限高不属实,本院没有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欧杰说5月15日接到两通电话协商付费清除执行记录,概不是本院办案人员给其打的电话,因为本案办案人员5月15日给欧杰打了两次电话都在通话状态,根本打不进去,并没有与其有任何的沟通,直到5月22日和申请人沟通后,要申请人和他联系,之后本院办案人员才打通了欧杰的电话。
    综上,本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无任何不当,程序合法。
    特此回复。

    石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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