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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吴传健钟光雄等人违法变更登记非法侵害占有国家利益的检举报告

时间:2024-05-16

涉及单位:自然资源局,征迁办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关于实名制举报吴传健钟光雄等人

违法变更登记非法侵害占有国家利益的

检举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溆浦县卢峰镇桔花园村3组村民刘孝阳,公民身份号码:43302419560529****,手机号:18503015***。

我现继续实名举报同组村民钟光雄伙同溆浦县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征迁办吴传健,非法骗取国家房屋安置巨额补偿款的恶劣行径,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我对自己举报的事实真实性予以承诺,希望对涉案行为人予以严肃查处。

一、钟光雄伙同溆浦县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征迁办吴传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挖空心思捏造拆迁标的物和拆迁主体,非法骗取、侵占国家巨额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近170万(钟光雄在自家基本农田里临时挖的几口塘喂甲鱼,征拆前临时搭建一个棚屋,该棚屋于2020年县征拆办通知征地拆迁。)

(一)钟光雄为了达到骗取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款的目的,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在2020年征迁之后伪造、变造2005年、2009年二份程序协议,导致和形成征拆主体变更(此协议可让司法专业机构进行笔迹年限鉴定),于2021年7月将1991年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于其大儿子所有,而办理土地征收、以便获得巨额拆迁补偿款。该变更房屋拆迁补偿的时间是2020年,钟光雄事后伙同吴传健伪造、变更房屋主体登记,从程序上和实体上欺骗政府和征拆机构,其实质是涉嫌诈骗,钟光雄是无权得到这笔补偿款的。

(二) 钟光雄为了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非法转移住宅房屋产权(非法变更登记),2021年7月17日,将1991年的房屋产权转移到其大儿子名下,权证号码(湘

二、钟光雄及相关涉案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事实。

(一)2021年在经过我个人向上级部门反馈举报,相关部门在2021至2022期间经过核实核查,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在2021年12月31日给予回复,钟光雄不符合领取征收赔偿的条件,自然资源部门没有跟他签订征收赔偿协议,暂停发放征收赔偿款(红网上有相关部门回复记录)

(二)、4年过去了,相关部门于2022回复的不符合征迁补偿政策,达不到拆迁补偿领取条件的钟光雄,在2020年征迁发生之后的连续几年,于2021年,2023年连续几次不断转移名下房产,先后将自己于1991年修建的砖混二层一栋楼转移归其大儿子和其前妻宋某莲所有;我想知道:2020年开始的征迁,钟光雄名下有宅基地房产,2022年达不到征迁安置补偿条件标准,经过两年时间,在前房产局书记舒各文(钟光雄的外甥)的运作及相关部门的各种暗箱操作下,为了可以侵占领取国家巨额征地赔偿款,为了骗取国家赔偿安置款,连续几次反复转移、变更主体名下房产以让自己达到“符合征地补偿安置条件,”这样明目张胆藐视法律的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操作行为,2023年溆浦县征迁办、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是如何把关审核钟光雄的征迁安置补偿条件的?是玩忽职守工作怠慢导致的,还是钟光雄打通了这些部门的相关关键人员,才导致相关主管人员可以明目张胆的徇私枉法助纣为虐,伙同联合钟光雄一起侵占国家征地安置补偿款?如果合法合规,那其他村民是不是也都可以像钟光雄一样,征地事后再屡次去操作补办手续及转移不合规的房产手续,以套取巨额房屋征收补偿款。我质疑并实名制举报溆浦县征迁办和自然资源局在审核钟光雄征迁安置补偿条件时的把关和审核过程,存在玩忽职守或徇私枉法违法、违纪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予以查实并严惩。

综上,钟光雄及其相关人员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政策,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了弘扬正气,打击歪风,我特实名举报钟光雄,伙同征迁办吴传健,自然资源局等相关人员非法骗取、侵占国家巨额征地补偿款;请纪委,监察委、政府监督,依法督促查办、查处事实真相,保护国家财产不受非法侵占,我恳请上级各部门能够严肃查处此事,保护国家财产不受非法侵占,并依法追究钟光雄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坚信国家的党政各级部门能够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还社会以公平正义。感谢各级部门的关注与支持。我坚信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严于律己,能依法、依规执政,肯定不会姑息、放任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

特此举报

举报人:刘孝阳

2024年  月   日

后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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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溆浦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05-28 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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