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涉及单位:邵东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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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感冒发烧送点感冒药,电动车就被交警扣了,车没得给我了。还让我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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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
二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因此,交警对于该投诉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未登记就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扣留车辆并对其依法处罚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