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涉及单位: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长沙旅程邦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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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国彪,系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炉观镇长升村人,现将我因购车而遭遇的惨痛经历反映如下,希望媒体深入调查,领导关注,为我主持公道。
2017年9月12日,我与长沙旅程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我向长沙旅程公司购买10辆由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广通牌纯电动客车,车辆总价259.8万元(不含国补),并约定了车辆的交付日期、货款支付等条款。2017年12月16日,长沙旅程公司将车辆交付给我。但因车辆未经工信部公示,车辆无法落户,我想尽办法,车辆才于2017年12月29日落户上牌。2018年9月7日才办好第一台车的道路运输证。直到2019年2月1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才正式发文公布我购买的这批车辆,我此后才陆续办好该 10 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生产这种车型,该批车辆目前市面上仅有15台,其生产技术很不成熟。投入运营后,车辆故障层出不穷,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我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跟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后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派出了技术人员协助我修理车辆。但往往今天修好这里,明天那里又出问题;今天修好了这一台,明天那一台又出问题。我们双方曾多次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中兴公司也通过微信向我提出了所谓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协议,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方停止了所有的售后服务。
2018年春运期间,这10台车全部没有运营,2019年及2020年春节有几台车因车辆故障无法运营,之后所有车辆无法运营,全部停放在汽车站内的停车场,现已成一堆废铁。2021年10月29日,我申请法院对外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做了产品质量鉴定,后经上海鉴华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鉴定,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鉴定专家组认为:包含电机控制器、电池管理器(BMS)、动力电池在内的涉案车辆三电系统在设计上存在抗干扰能力缺陷;通过已检明的单体电芯存在鼓包、失效的现象可以解释涉案车辆使用过程中表现出的不能充满电、SOC突降、整车掉电进而方向无助力(“卡死”)等现象(故障)。
2022年7月20日,经湖南家祥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因产品缺陷质量问题给我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0694385元。
2023年8月31日,经新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如下:限被告珠海市广通客车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长沙旅程邦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何国彪经济损失5210837 元。
我是一位农民,千方百计凑钱用于购买这批车辆,满怀信心大干一场,然而, 自从购买了这批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后,却让我陷入了人生的噩梦。这几年来,我天天寝食难安,痛不欲生,家庭与生活陷入举步维艰之境, 身心备受煎熬,希望生产商与销售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给我应有赔偿,以弥补我的应有损失。
电话:18173872333
202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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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对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