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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服务态度差

时间:2024-04-29

涉及单位: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4月28日,在解放西路45号路口,发生刮蹭车祸,4月28日已到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定责,但由于经验不足,当天就确定责任,后因为第二天觉得定则不太正确,于4月29日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拨打电话,并询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只是想要一个大概的了解,并不是用来作为证据,我已经跟他讲的很清楚了,他就是一直让我去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咨询,由于当时所在地离芙蓉区交警大队教员,所以尽情打电话询问,我就向他提出问题,他一直不回答,并让我到芙蓉区交警大队当面解决,因为是第一次出车祸,所以不太了解,在4月28号定为半责,然后第二天4月29日又觉得这样判的不合理,所以才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打电话,但是由于当时离芙蓉区交警大队距离较远,去不了,然后那个事故科就跟我说要当面解决,我就没有去,只想在电话中问一下大概情况,他就一直不回答我的问题,感觉态度很恶劣,还挂我电话,他一直就是不想回答我的问题,还说什么,电话里面讲不清楚,要当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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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4-05-08 15:43:27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交警支队提出书面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交警大队
    2024年5月8日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4-05-07 10:50:44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办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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