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9
涉及单位: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4月28日,在解放西路45号路口,发生刮蹭车祸,4月28日已到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定责,但由于经验不足,当天就确定责任,后因为第二天觉得定则不太正确,于4月29日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拨打电话,并询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只是想要一个大概的了解,并不是用来作为证据,我已经跟他讲的很清楚了,他就是一直让我去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咨询,由于当时所在地离芙蓉区交警大队教员,所以尽情打电话询问,我就向他提出问题,他一直不回答,并让我到芙蓉区交警大队当面解决,因为是第一次出车祸,所以不太了解,在4月28号定为半责,然后第二天4月29日又觉得这样判的不合理,所以才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打电话,但是由于当时离芙蓉区交警大队距离较远,去不了,然后那个事故科就跟我说要当面解决,我就没有去,只想在电话中问一下大概情况,他就一直不回答我的问题,感觉态度很恶劣,还挂我电话,他一直就是不想回答我的问题,还说什么,电话里面讲不清楚,要当面解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交警支队提出书面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交警大队
2024年5月8日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办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