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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萃知己奶茶店克扣工资、不交社保、不签合同。

时间:2024-04-29

涉及单位:湘潭市岳塘区萃饮饮品店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投诉信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谨以此信向贵部门投诉萃知己(公司全称湘潭市岳塘区萃饮饮品店)法人代表潘超,实际控制人彭欢(彭小真)。该企业办公地点:湘潭万达a做2018室。萃知己奶茶店目前在湘潭万达、河西城市盒子、湖南科技大学以及株洲、常德等地开设了10多家分店,规模不容小觑。但我在该企业的工作经历却让我深感失望与愤怒,现详细陈述如下,并恳请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我于2024年3月11日正式入职湘潭萃知己,当时与负责人谈定的薪资为7000元,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的KPI。然而,在我工作期间,我发现公司制定的KPI与老板实际安排的工作内容完全脱节,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这不仅导致我在工作中的迷茫和困扰,也使得我的工作成果无法得到公正的评价。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尽管我入职时已明确薪资,但在2024年4月19日离职时,公司却按照远低于承诺薪资的5000元给我结算了工资。同时,公司在我整个工作期间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缴纳社保。

萃知己的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KPI与实际工作的脱节更是暴露了企业管理上的混乱和不负责任。

因此,我诚恳地请求贵部门能够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并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希望贵部门能够告知我后续的进展情况,让我对此事的处理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并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非常感谢贵部门的关注和介入,我坚信在法律的保护下,我们的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维护,此类企业行为也能得到应有的规范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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