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9
涉及单位: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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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9
涉及单位: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2024年4月19日19:32,我接到中国电信10001发来的短信告知:我的手机号码:[180****0951]尊敬的客户,为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治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您的号码因使用异常而保护性关停(关停期间仍可上网),为保障您的号码安全,请您48小时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手机卡到归属地营业厅提交相关资料,核实实名信息后复机。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中国电信】
我使用该号码已经超过十年之久,且按时付费,从未拖欠任何费用,对于中国电信这种未经客户许可直接关停用户通话功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正常权益,作为消费者付费购买了手机卡的各项功能,中国电信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关停了我的手机号码通话功能,因为无法正常通话,导致我和我的家人,同事、朋友联系,严重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对我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因为我要求中国电信立即停止对消费者权益的非法侵害,并且对于我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并且出具相应的致歉函件,否则我将行使我的权利向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提起上诉,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一并承担。
1)首先我配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的正常的一切司法或者提前干预行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2)其次,我对湖南电信一刀切,强制行为,使用电子信息技术后台功能对公民通信权利,进行一刀切的行为,表示需要寻求帮助和维权。
3)我建议,“请您48小时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手机卡到归属地营业厅提交相关资料,核实实名信息后复机。”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验证,或者就近营业厅实名认证。不能一刀切,你无法举证我的正常通信的行为是参与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那就不能停止我号码使用功能,这是懒政行为。我不能每次都要回号码归属地吧?往返产生的交通费是否由中国电信承担?这种验证复机的方式,从实施角度不可以取,你不能举证我,而你又要限制我。
4)合理合法的打击治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而不是进行一刀切的行为,是否可以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后台功能对公民通话进行数字化分析,有高频的欺诈、冒充公检法、银行卡信息等高频词汇和信息,这样来判断参与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然后后台限制呢?从而保障正常的公民通话权利。
5) 如何形成公民通话的互信体制,一刀切的封了公民通话权限,一定是不可取的行为,还需要三大运营商和工信局协调出合理的办法规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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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晓并反馈至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我们将尽快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非常抱歉。建议您保持通话顺畅,以便工作人员主动与您联系,敬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