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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9年多不办证

时间:2024-04-17

涉及单位:永兴县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投诉事由:

1、该公司罗江等开发的银都商贸城二期,售楼时已收取所有业主办不动产证所需费用和资料,但自2015年交房至今9年多一直借县政府欠其费用为由拒缴税费拒办不动产证,业主被逼起诉并胜诉后,2022年7月22日在法院调解下与罗江签订了《和解协议》,罗江承诺在本和解协议签订后60日内办好不动产证,然再次失信,至今未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无果。

2、县委政府站位不高,漠视群众利益被侵害9年多:业主找县委县政府信访,然永兴县委县政府明知开发商借县政府欠其费用为由挟业主以逼政府,却一直漠视群众利益受侵害至今,期间虽出过先证后税的政策,然开发商只为领导和亲友办了证,中央《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县里先证后税政策实质停留在纸上,并无人真正抓全面落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盛行,实质成了不法商人的帮凶,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3、县税务局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业主向上级平台投诉永兴税务后,永兴税务回复说开发商不缴税,税务没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税务机关对偷逃漏税的追缴权利和义务。其中,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按照永兴县税务局的回复,永兴县税务局只向罗江等宣讲了涉税政策,历时9年多并未实质性进行追缴和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严重失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和人民群众权益被侵害9年多。

4、县自然资源局不作为:因该小区已被永兴县政府列为历史遗留问题房产,依自然资源部发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关于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房屋已销售且已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开发单位欠缴税费的,可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证缴分离”原则,即使存在开发商的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问题,也不应妨碍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进行。在我们多次向上级投诉后,县自然资源局反复借开发商未缴税费不予办理,在县自然资源局,中央的政策变成了一纸废文。

5、县住建局和县处遗办作为主管该问题的部门慢作为:业主们作为合法公民,有权要求主管单位采取措施,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影响。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这次两会住建部长再次强调了这点,然而虽然中央规定证缴分离,县政府明确先证后税,可是9年多仍未办证,效率差到极点。处遗办在回复投诉中写的电话0735-5521415,什么时候打都是空号!县住建局几乎未有回应,在县住建局和县处遗办,该中央的政策形同一纸废文,并未落实到位。

6、县法院执法不严,未能依法治国:在此事中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心根本难见,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在业主和身边群众心中严重受损:胜诉后,借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曹国生老赖无资产可执行,就让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罗江等不法股东逍遥法外,事实上放任并营造了违法公司借老赖当法定代表人,而让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逍遥法外的法律氛围和营商环境,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依法治国和法院形象。

7、业主多次投诉后,永兴县处遗办和县法院回复说“现因开发商电话号码已换,无法联系到本人,待联系上后。我们将积极与开发商当事人沟通,督促其履行相应义务”,请问疫情期间为什么想联系谁都可联系上,而现在这么多年了政府竟然找不到其电话?这话百姓信吗?为什么放任违法商人逍遥法外这么多年?这种回复是在彰显政府的无能?还是体现政府相关管理人员的不作为?百姓要的是解决问题,9年来一直投诉甚至起诉胜诉,都无法解决,永兴县委政府就这么无能?还是相关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

诉求:

1、请永兴县委县政府依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先证后税政策,及时监督落实为业主办证之事,及时挽回政府公信力,严格依法治国治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请永兴县税务局,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开发商的欠税问题,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毫无作为,放纵不法商人违法侵权,丧失税务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破坏依法治国和营商环境。

3、请永兴县处遗办、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中的“证缴分离”原则和永兴县政府先证后税规定,为业主们办理不动产证,依据相关法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强制要求我们必须提供完税证明等开发商负责提供的资料才能推进不动产权登记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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