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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利益何在 何以生存

时间:2024-04-17

涉及单位:谭家山镇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湖南省湘潭县谭家山煤矿是一家超百年生产历史的矿产企业。由于常年开采,对当地谭家山镇谭家山村、红星村、茶金村、榜塘村等村土地结构和水源、植被等造成严重污染破坏,该矿已于2014年   停产。上述矿区周边村土地因重金属超标,属重度污染耕地而荒芜将近30年,土地内长满各种杂草树木。到2021年,谭家山镇人民政府还在向农户发放“关于严格管控耕地禁止种植水稻告知书”。

2021年2月,湘潭县谭家山镇政府招商引资,邀请我公司对谭家山镇荒废的5000亩种植结构调整区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2021年6月,湘潭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县发改备【2021】72号文件”(谭家山匠人现代农业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确定我公司对上述矿区土地建设,开发备案合法,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2021年3月29日、5月20日、2022年12月28日,我公司先后与谭家山镇谭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星村经济合作社、茶金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业用地承包合同书》 。土4地承包期限为20年(前两份)和15年。谭家山镇人民政府作为鉴证单位盖章(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1年3月,我公司对上述承包土地开始全面动工,挖机、推土机、铲车、耕田机等机械进场。对12.5公里道路进行修筑拓宽,土地清表2000多亩,农田平整1900多亩,水渠加宽、加深、调直6000多米,增建三相电抽水机台15座,挖建400立方以上的蓄水池6座,大口径深度超100米的深井4口。对4000多亩土地全部安装喷灌系统。

经过两年多努力,我公司全体股东,响应湘潭县县、乡镇、村三级领导的号召,为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出路,土地闲置、机械设备设施作业,车辆运输等,为当地生态优化、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每年向农户发放工资约 400多万元,机械费用约 300多万元,运输费用约100多万元,土地承包费用约100多万元)。

两年多的时间里,县、镇等各级领导对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非常重视,县长、国土和农业局长多次现场指导工作,还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多次现场采访报导,大力宣传。

我公司在湘潭县谭家山镇进行土地承包开发,是当地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的投资项目,手续合法完备,也得到两级政府的肯定支持,更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该项目投资已高达2864万元,种上的花卉苗木和草种,马上就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这是我公司20多家股东将全部家业甚至举债投入的事业。

2024年2月春节期间,谭家山镇政府通知我公司,要求我公司终止合同,无偿退回上述承包开发的土地,我公司提出:一是保留2000亩土地给我们发展,二是退草还耕土地补偿相应的基础建设费用,但遭到镇政府的拒绝。

2024年3月5日开始,谭家山镇政府组织了队伍庞大的“联合执法”,强行组织机械,毁坏我公司投资生产的优质绿化用草皮、花卉。至目前已毁灭作物约 800多亩,而且毁损行为尚在延续。

湘潭县人民政府、谭家山镇政府,为所谓耕地指标增减挂,视合同如儿戏,把自己招商引资的客户当作待宰羔羊,以强权侵害合同主体,试问公理何在?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何在?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公司上百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具此信访报告,请求各级领导拔冗,体恤民情,还民公道。我们将逐级反映,依法维权!并争取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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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县谭家山镇人民政府 2024-04-18 11: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贵司在谭家山镇谭家山村、红星村等村承包开发的草皮种植地块的地类属性为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1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的有关规定: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024年2月23日,湘潭县自然资源局、湘潭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占用耕地种植草皮专项整治的通知》,3月5日,湘潭县委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退出草皮种植耕地恢复耕种相关事项的通知》。2月26日,我镇发布了《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对辖区内所有草皮种植单位(责任人)逐一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含贵公司),明确告知在限期内退出草皮种植,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对种植草皮耕地恢复耕种。自专项整治以来,镇、村干部多次与贵司对接联系,解释相关政策,沟通协商退出草皮种植及复耕复种事宜。
      2024年3月19日到23日,我镇依法对逾期未改正的种植草皮耕地进行翻耕作业。在翻耕现场,部分草皮种植主体试图阻止机器作业,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我镇工作人员采取了劝阻劝离方式。
      我镇持续在与贵司沟通协商中,为贵司退出草皮种植拿出有关帮扶措施,此前,我镇已多次向贵司释法答疑,并建议您依法维权。
      如您还有疑问,可与我镇联系(电话:0731-5789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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