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蒸湘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尊敬的领导:
图一为今天下午5:24发的消息,于是本人5:29打发送消息给我的联系电话19908443772,该工作人员拒不接电话,这个时间离下班还有一分钟吧,工作时间提前离岗,请纪委介入。本人联系2022年11月30日下午2点【云上法庭】(2022)湘0408民初4048号审理调解的书记员王芳,该工作人员手机已经注销见图3。于是5:44登录查看(见图2),图2一个字居然都没有。图4为2022年12月8日下午收到文书后跟书记员王芳联系的留言。最后一个视频,为2022年11月30日下午2点【云上法庭】(2022)湘0408民初4048号录制语音,审判员王孝杰进行了调解,由于曹隆煜的哥哥曹林峰多次威胁本人,最后做出决定,可以不由我出面办理房产,由法院出具文书,由曹隆煜携带法院文书办理房产事宜。
为何到如今蒸湘区法院还有所谓强制执行文书?不是2022年11月30日已经办结,全程都有录像为证,本人也有全程录音,因为曹隆煜和曹林峰曾多次危及本人生命安全,本人也在2022年11月21日邮寄了申诉状,列举了全部事实。王孝杰法官已经于2022年11月30日审结,本人跟曹隆煜结婚才4年,离婚已经7年,何来婚姻家庭纠纷案?难道审判员王孝杰2022年11月30日调解(语音第36分钟至39分钟明确本人不用去现场,法院出面,曹隆煜拿文书执行)不作数?那可是人民法院审理,签字盖章生效的文书,视频也说了不要本人出面办理,何来强制执行?蒸湘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你们就是这样颠倒黑白,为人民服务的???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