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社保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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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这消息,按照现行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领社保补贴。
具体标准是: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我想问下桂东县社保局的领导,是不是就业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补贴,要怎样申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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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朋友:
您好!
您反映“咨询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的情况已收悉,县人社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范围是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员;(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人在自主缴费后,持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办理。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如需咨询社保补贴政策,请拔打:0735-8628587。谢谢您的关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