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5
涉及单位:长沙兆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发集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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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自建发玖洲观澜项目(以下简称“观澜”)于2022年7月开盘以来,建发长沙公司销售团队一直宣传:
1、园林景观参考参照长沙建发央著项目,并与之是差不多、同档次的奢华王府中式园林,详见附图1:业主与置业顾问聊天记录截图1;
2、住宅与公寓分离,详见附图2:业主与置业顾问聊天记录截图2;
3、西侧京港澳高速建设全封闭隔音屏,详见附图3:建发长沙公司原宣传海报;
4、全屋窗户为三玻两腔玻璃且镀膜具备防紫外线功能,详见附图3:建发长沙公司原宣传海报;
5、其他问题(不一一列出)。
然而待项目基本售完后,建发集团一口否认之前承诺,园林建设远比央著项目差;住宅公寓未分离;高速仅建设单侧隔音罩;以及仅卧室安装三玻两腔的玻璃,其余均为双层玻璃。此中虚假宣传依据充足,是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区一千多户人的利益。我小区离京港澳高速最近楼栋仅100米距离,小区楼栋基本在30层以上,经我小区业主使用专业手机噪音检测软件测试,目前噪音已严重超过国家标准。如建发集团虚假宣传未落实承诺仅做单侧隔音屏,噪音将严重超标伤害小区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故此噪音超标将影响房屋竣工验收。
二、诉求。
诉求一:恳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工作部门督促建发集团落实销售时的宣传承诺,还小区居民原有利益。
诉求二:恳请相关工作部门在该小区的竣工验收工作中特别关注噪音问题,慎重、科学得出噪音是否超标的结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的要求,督促开发落实宣传的全包围隔音罩,减少噪音对小区身心的影响。
政府是服务于百姓利益的政府,法律是保障百姓利益的法律,望政府有所作为,尽职尽责。盼复。
备注:我小区一并写了维权材料(含小区上百户的签名确认)并提交了相关部门,至今未收到政府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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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核实,目前玖洲观澜项目园林景观暂未施工完成,未呈现最终交付效果。市城管局园林质监站为园林绿化行业监管部门,您可向其咨询了解情况。
2、建发玖洲观澜项目为长沙兆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雨花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统一规划报审、整体开发建设,包含十五栋住宅楼、一栋公寓楼及其他社区配套设施。考虑到公寓和住宅业主为不同群体,建发玖洲观澜项目报批时规划公寓业主从项目东侧的公寓大堂入户,住宅业主从项目南侧的住宅区出入口及展示区电梯进入住宅区,生活动线互不干扰。业主如有进一步隔离的需求,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部门咨询。
3、业主购房合同附件中的红线内外不利因素有关于京港澳高速此项噪音的特别提醒,涉及环保问题和涉嫌宣传不实的问题,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分别向环保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4、窗户玻璃的材质功能问题,若涉嫌宣传不实,业主可一并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