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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公路局请的施工队不按图纸建房未经本人同意现已成危房

时间:2024-04-13

涉及单位:青平镇龙关村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

一个平民百姓的呐喊

我叫罗廷建,男,土家族,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龙关组人。

陈述理由:

1、1985年1月28日,我原有4间老屋及自留地共1.5亩,被永顺县公路局强行占用,没有任何补偿,害得我家破妻亡、流离失所,为了生计,我无奈到张家界市永定区三角坪地段明朝罗本道将军墓碑前为之守墓。

2、1992年11月28日民事诉讼开庭未判交费40元。

3、1995年3月28日民事诉讼费400元(白条)未判。

4、1996年3月1日申诉交费70元陈大友反判,是有问题的。

5、1997年10月21日州法院。

6、应由被申诉人给你补偿因再次搬迁所造成损失的请求,你可以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案审理。

7、2014年12月19日裁定书1份,永顺县法院陈云生程序造假,一直没有结案。

8、永顺县公路局知法违法,他们说车在省道15米之内可建房,房子建好后他们又说是违法。

综述以上情况,我向社会呐喊,望主持正义的人士给予评论,支持我的呼声,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申诉人:罗廷建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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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顺县 2024-04-22 10:18:54

      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映永顺县公路局请的施工队不按图纸建房未经本人同意现成危房的信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规定,你房屋距离省道G352线应在15米之外。
      二、经查,原永顺县公路管理局没有请过施工队伍给你建房,房屋质量问题请向当地政府反映处理。感谢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永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永顺县 2024-04-16 08:45:58

      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应的情况已收悉,已移交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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