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1
涉及单位:新城明昱东方二期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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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购买新城明昱东方二期F8栋房屋,网签合同后,至今3月有余未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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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雨花区新城明昱东方二期备案问题。经调查核实,明昱东方(备案名:明昱府)项目系由长沙鸿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二期F8栋,于2023年取得预售许可证,编号为2023-0130。经系统查询,市民购买的明昱府F8栋1101房于2023年12月21日录入网签系统,由于开发企业未按流程向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导致未完成合同备案。
交易中心收到来信后即与您及开发企业方面均取得联系,了解到您于2023年12月在雨花区明昱府购买了F8栋1101房,网签后按照合同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备案,但至今开发企业仍未备案的问题。对此,交易中心致电开发企业核实,开发企业称目前正在与银行沟通协商中,开发企业表示最迟在2024年5月中下旬银行将配合盖章抵押表,下一步会抓紧对F8栋1101房屋进行备案工作.
另关于双方就房屋备案问题协商未达成合意的问题系民事纠纷,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民反映未备案的问题系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但未及时履行的义务。如因开发企业未遵循合同约定造成市民损失的,市民也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也将进一步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尽快解决市民的合同备案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