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
涉及单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赫山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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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赫山派出所,渎职,玩忽职守,压案不查。
本人于2019年10月份经朋友刘新建介绍购买了一辆奥迪Q5库存车,报价比当时的全新奥迪Q5车便宜一点点,2019年10月我到益阳市恒大绿洲地下车库见到了该车,并与车主郑伟明谈定价格为34万6千元。郑伟明当时介绍该车为库存车,承诺此车可以正常上牌。郑伟明安排王吉波带我去他们熟悉的金融机构办理购车按揭贷款并办理车辆上牌手续。郑伟明叫我先转帐3万元给王吉波,说是要给购车的购置附加税和保险费。我给郑伟明出具了欠条四万元后,把这台车开回。2019年11月14日,李进提供假登记证书,导致放款,裕隆汽车贷款公司给我办理此车的贷款15万6千元到了郑伟明的帐上。另外刘新建因之前欠我钱,他代付12万元车款给郑伟明,这12万元经得了郑伟明的同意。
2020年5月我向益阳市赫山派出所报案,同年6月15日,赫山派出所以诈骗立案。
赫山派出所在三年来未对案件进行侦查,频繁更换办案民警,更对案情侦查方向的误导,没有对案件的重点进行侦查,车辆来源未查,(后来去车管所上牌得知的都是假证)车辆是三无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不对,此车查不到任何属于此车的正规信息,是盗抢过来的还是偷来的车辆经过篡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都不清楚。车辆来源也从未核实调查,既不全面收集,调查证据,也不积极采取措施追捕犯罪嫌疑人,而将案件挂起来,或者虽开展侦查,但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消极应付,出工不出力,侦查不到位,使案件侦而不结
举报人:徐和平
身份证4309021975********
联系方式:1830737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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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情况已知悉。您反映的内容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问政湖南、百姓呼声等平台答复。赫山派出所立案后,已多次赴外市开展调查,多次进行取证,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如有新的线索证据请及时联系办案民警,民警将及时向报警人通报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