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涉及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地区: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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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在地与常居住所在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居住河南省许昌市,无论住所在地和居住地都不是新疆自治区,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居住地管辖法规,均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内,我要求立即解冻微信,请贵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移交住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贵法院立即解除我的微信账户的限制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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