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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无产权楼栋等对100多户业主权益损害

时间:2024-04-08

涉及单位:城管办、长沙市开福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开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投 诉 函

长沙市开福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我们是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85号康泰综合楼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因在业主购房后的几年里,小区开发商湖南嵘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天源公司”)私搭乱建、唯利是图,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合法权益,迫切需要主管部门能采取积极的行政行为纠正开发商的不法行为,铲除开发商背后的保护伞,依法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安定、和谐的的良好氛围和居住环境。

一、请求依法拆除嵘天源公司为小区内无产权房楼栋私自搭建的幕墙。

小区内的无产权房楼栋与业主所购有产权房屋楼栋垂直交错,本就对购房业主特别是交错部位的业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有影响。后开发商未批先建在无产权楼栋前移打长架搭建玻璃幕墙,不仅遮挡住了本小区业主有产权楼栋户主的窗户无法开窗及通风已经非常不便,更是严重影响室内采光,导致业主房屋的使用功能大大降低,甚至影响业主房产房价价值。(文档后附图1系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规定,该行为侵害了有产权户主应有的权利。

且无产权房的一楼封住了本小区内的粪化池(文档后附图2系列),并将化粪池锁于其楼栋内,阻碍了检修常检,如有产生的沼气在密闭空间形成一定压力后会有爆炸的危险,极易产生安全事故,其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该违法建筑应予拆除。

二、请求依法对嵘天源公司将小区公摊面积私自搭建并进行商业经营的部分进行拆除恢复。

根据小区的规划图纸可知,小区原临街一楼门面的背面和中间部分原规划用途为厕所和回风机房,该部分属于业主的公共使用部分(文档后附图3)。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在未得到业主共同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下利用小区公摊面积私自搭建并进行商业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请求依法予以拆除。

三、请求依法责令嵘天源公司对二楼消防问题进行整改并恢复该部分物业的使用用途。(文档后附图4系列)

二楼业主房屋在购房时有一北向的楼梯向下延伸,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该楼梯封锁、格挡,使得一楼门面扩大,导致二楼业主的房屋一直无法通过消防验收,至今都无法使用,而消防验收合格都是商品房质量合格的必备要件之一,该房屋属于质量不合格商品房。根据《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现开发商已违法交付,但业主因为消防原因却无法入住,开发商的违约、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利,请求依法责令嵘天源公司对二楼消防问题进行整改并恢复该部分物业的使用用途。

综上所述,嵘天源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违反了《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搭建违章建筑,有碍市容市貌。请求依法对嵘天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此致

长沙市开福区康泰综合楼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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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2024-04-16 16:52:0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投诉开发商无产权楼栋等对100多户业主权益损害》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幕墙问题
    经调查,康泰综合楼当时湖南康泰实业有限公司承建,原外立面就是幕墙结构。现因年久失修,为确保安全,现房屋所有权人湖南嵘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对综合楼进行了重新装饰装修,更新为新款幕墙,因此不属于违法建设;
    有关通风、采光和日照权的问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权调整范畴,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嵘天源公司楼栋拆除恢复问题
    该处楼栋由湖南康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于2005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07年取得《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于该栋已经取得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不属于违法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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