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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访答复不作为

时间:2024-04-07

涉及单位: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

2024年2月5日,我们就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不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减免小微企业的租金,向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进行投诉。住保中心于2024年2月19日向我们送达《关于石盛洪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告知单》明确载明:我单位决定受理您的信访事项,将在30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出具答复意见书。但在30日内,住保中心根本就没有出具答复意见书。至于为何延迟,根本就没有说明理由,也没有电话告知我们,店大欺客。3月28日,住保中心才把《处理意见书》作出,由此可知,住保中心完全不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履行其义务,是一种典型的怠政。2月19日,我们收到的《告知单》的联系人谢国伟这个人是完全没有时效观念,完全不把群众冷暖放心上。

综上所述,冷水江市住保中心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导致我的经济利益受损,住保中心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作出信访处理,导致信访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在此,我请求上级严查住保中心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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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水江市委网信办 2024-04-15 10:07:48







    关于“投诉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访答复”的情况说明




    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经过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网友与我中心的两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网友联系协商无果后,已经分别按合同约定向娄底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和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娄底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1月5日已经开庭审理,现等待仲裁结果。在协商的同时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8日和2024年3月26日两次开庭审理,在此过程中我中心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了网友耐心等待仲裁或判决结果,依据仲裁或判决再做处理意见。
    在没有仲裁、判决结果的情况下,2024年3月27日相关单位召开了会议。会议明确:市住保中心对网友疫情期间商铺租金减免3个月符合政策;市住保中心按照合同约定对网友布溪住保中心办公楼、城北楼锑都宝洪大药房店涨租是合法的,市住保中心对网友疫情期间商铺符合政策的减免租金要减免,网友欠缴的房租也要尽早上交。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网友延期理由”。2024年3月28日我中心根据协调会意见向网友送达《石盛洪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因为此信访事项涉及了司法、诉讼,情况复杂,在告知单上载明的30日的基础上延长期限没有超过30日,在60日内办结,符合《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




    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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