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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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4-04-07

涉及单位:新疆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徐青,您好,关于【(2024)兵1102民初217号】【追偿权纠纷】一案,根据原告乌鲁木齐义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已依法对您名下的财产执行保全措施,账户冻结已成功,期限一年,逾期或原告申请解冻后方可恢复。现依法向您送达告知。您可通过本院特邀调解员与原告协商调解,请联系0991-3070815,本院监督电话0991-3070741。

微信账户被限制使用,在本人未收到书面裁定书,电话,短信的情况下,限制本人微信账户支付功能,执保是用于已审批案件而执行,网络仲裁中有违法程序的仲裁不予支持,即便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以约定弃权条款为由,主张仲裁程序未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而不是不是用于高利息的网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人居住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无论住所和居住地都不在新疆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并且网贷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将未满5年的债权转让,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居住地还是住所所在地的管辖法规,新疆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均不在贵法院管辖范围,请贵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移交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贵法院解除我的微信账户,并将本案移交到本人周边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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