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7
涉及单位:万佳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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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7
涉及单位:万佳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4月4-6日清明节期间,伊景园小区每天都有噪音施工,所以打物业电话,请物业出面解决,因为本来节假日就不允许噪音施工,物业半小时没动静,然后再打电话时,物业工作人员因回答不出处理结果,直接挂断业主电话,并在接电话期间态度不好,且此物业收了物业费,但是公共区域的破损地方几个月了都不处理,说没有人手,但是收房时物业费强制交了一年半,所以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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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万佳物业不作为对业主不礼貌的问题
经核实,托溪社区工作人员已对万佳物业进行约谈,要求万佳物业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处置,提高员工素质,微笑服务每一位业主。
关于收房时强制收取一年半的物业费的问题
经核实,建设单位长沙市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因延期交房,赔偿给了业主一张两年的物业费抵扣券。在办理收房手续时,万佳物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购房合同上协议约定,要求业主预交半年物业费,也同时使用了市政公司赔偿的两年物业费抵扣券,业主享受的是两年半的物业服务,故实际上万佳物业只收取了半年物业费并未收取一年半的物业费。
若您还有相关问题,可致电托溪社区,联系电话0731-85950126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