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4
涉及单位:国土局,县政府,镇政府,白洋湖村部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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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4
涉及单位:国土局,县政府,镇政府,白洋湖村部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我举报,蒙泉镇镇政府管理不到位,允许村部村民之间私下买卖土地,经过我寻求县政府帮助后,村部变换说辞说是土地调换,买方:白洋湖村民杜金如;卖方:白洋湖村民周长敏
本人是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礼阳村的一名普通村民,配合并支持政府的一切工作,一直遵纪守法,不惹事不闹事;因为喜欢且热爱自己的家乡,即使常年在外工作,也在家里起了自建房,因为想着,家乡是最终的归宿,但是现在发生的事情,让我怀疑,现在普通人的正义何在?公序良俗何在?人权何在?
今年3月18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内容是我叔叔被邀请去吃饭作为中间人买卖距离我家不到120米的土地,当天就在餐桌上数钱并交易成功,其实这本与我们无关,如果买卖用于种地或者是建房,我们根本不会多事,现在的社会我们都明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用于葬坟,试问现在的社会,土葬在自己家旁边,一座一座的坟墓,谁不害怕?近几年,因为地少,农村土葬一直在持续,住在街上的人就想尽一切办法全部往我们住的附近葬坟,我不敢试想,再过几年我们家被坟墓包围的状态,所以此次我不能再当作看不见。
于是我于3月22日拨打了镇政府的电话,我询问现在的土地是否可以私下买卖,据我所知这是违法的且买卖无效,对方可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与此同时给了我县国土局一位领导的联系电话,电话没联系上我将情况编辑成短信发送,当天很快这位领导回复我说调查清楚后给我回信,我当时很开心,因为我想着普通人的诉求,政府也是重视的;我也理解,政府工作每天也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处理,所以在没有回复期间,我从没有催促过一次,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坚持为人民服务,所以我坚信会给我一个公平的答复呀!4月4日我收到短信回复,内如如下:你好!回复3月22日你反映的情况,通过向村里调查了解,双方没有私下买卖土地的行为。
我当然清楚这个回复的含义,也就是在我得到回复的前一天,我叔叔接儿子放学遇到了买家的父亲,他们当然知道是我们家举报的,所以特意猖狂的告诉我叔叔,大致意思是举报我买卖也无用,村部帮我协调了,说可以地换地,不得默默感叹现在“钞能力”还真是好用呀!买卖不合法但是换地没事呀,很好奇现在的村官为考核选上的呢?本来我是想给时间默默等待回复并解决这件事情,结果我给的时间是给他们想出应对的策略,既然是交换土地,是否需要协议、层及审批、手续、公证?还是现在农村是不法之地无人管理,可以随意处置,只需要村官的一句话?
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对于新坟地的选址可适用于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影响他人的生活;如果在距离我家不到120米的地方建坟地,严重影响我家的生活,且该地目前为种植地,也不能私自用于葬坟,希望白洋湖村部、镇政府、县政府等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要肆意包庇、维护,让人民寒了心。以下图片为与石门县反映聊天记录及种植地照片,视频为离我家距离,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别让人民群众寒了心,杜绝村部变成要么不管理要么一言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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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白洋湖居民个人买卖土地葬坟情况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收到来件,蒙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此迅速展开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的主要问题
网友称:“蒙泉镇镇政府管理不到位,允许村部村民之间私下买卖土地,经过我寻求县政府帮助后,村部变换说辞说是土地调换。”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实:周常敏将自己位于桂阳村内的0.37亩土地调给杜金如栽种;杜金如将自己的桥八斗丘划了0.37亩调给周常敏栽种,据了解,调换的地可能将用于葬坟,至于将来是否可以用于葬坟,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
石门县蒙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