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
涉及单位:天鹅到家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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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消费方式:实体店
商家名称:天鹅到家
商家详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17栋202室
商家联系方式:15718226131
消费类型:其他
商品/服务名称:家政服务
商品数量:1
消费时间:2023-11-27
消费金额:17360
交易方式:微信
消费凭证号:TEDJ-JZBM-HD2-X202311260161839
是否与商家协商过:是
是否要求退费(货)、赔偿:是
具体情况描述:2023年11月27日与天鹅到家到家订立合同,由对方服务公司提供家政人员服务。同时,公司派出服务家政人员林阿姨,服务3个月后。2024年2月20日,林阿姨提出离职,原因是家里老人生病住院了,要回去照顾。3月5日实际离职成功。从2月20日林阿姨提出离职,也告知家政公司派出新的人员。家政公司在实际3月5日期间,只面试一人,未果。雇主从老家找了名阿姨,同时从3月5日也提出退款,经沟通改成暂停扣费。3月20日我们再次提出退款,家政公司拒绝退款,同时app显示阿姨继续在服务,继续扣钱。涉及诈骗且未实际扣费。要求退款。
退款金额:17360元减去6000月阿姨费用,剩余11360元,除去24个月,剩余21个月费用,退还9940元。
涉事个人姓名:王生
涉事个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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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因订单共1位劳动者服务100天,超出合同约定退款时间。经调解,被诉公司同意在合同期内可为您继续提供匹配服务,基于服务体验,可保留2个月合同后期服务费折现处理,您不认可。涉诉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依据《市场监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10日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