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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法院冻结微信支付,无法支付医疗费危及生命

时间:2024-03-26

涉及单位: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

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本人在2024年3月26日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的交易功能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执法机关咨询。

有权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358-6320617、0358-8212334、0358-8480281、0358-6320876

文书编号:(2024)晋1123财保19;我司仅会通过微信支付公众号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若执法机关已为您邮寄解除冻结通知书,待我司签收快递成功后,微信支付会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邮寄材料。若解冻材料符合会根据材料处理您的冻结问题,请您耐心等待。

1,本人登录了移动微信法院小程序,我的文书,我的立案栏都没有任何信息,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支付限制,严重影响本人的生活,本人目前癌症治疗中,现无法支付放射治疗,药品等费用。严重危机生命危险

2.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在重庆市万州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西省兴县。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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