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涉及单位:青平镇龙关村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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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民百姓的呐喊
我叫罗庭建,男,上家族,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龙关组人,身份证号:43312719470419****。
一、事情过程简述
1、1985年1月28日,我原来的4简老屋及自留地共1.5亩,被永顺县公路局强行占用,没有任何补偿,害得我家破妻亡,流离失所,为了生计,我无奈到张家界市永定区三角坪地段明朝罗本道将军墓碑前为之守墓。
2、为了有一个栖身之地,我四处呐喊、上访,直到如今,事情都未得到彻底解决。
二、各部门协调结果
1、2015年6月,经永顺县公路管理局、县法院、青坪镇政府各层领导协商、协调,决定给罗廷建到青坪镇中心地段买四间房屋的地基(20万),并建好毛坯房,此款项由永顺县公路管理局承担(当时会议结果有专人记录)。
2、2015年10月,由永顺县规划建筑设计院给罗廷建绘制了一份房屋平面图纸,青坪镇政府领导在未通知本人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选址、更改施工方案(未按照图纸建造)。3、为了省钱,青坪镇政府相关领导把罗廷建房屋选址最终选定在青坪镇龙关村的老屋地基上修建(只建三间房)4、我后来到永顺县公路管理局咨询过:我家修屋事情该单位具体下拨了多少钱?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未给于我任何回答。
5、2016年,我所修建的房屋是以危房改造的名义建或我当时只领取到三万伍仟元的补偿。
6、问题疑点:
1)永顺县公路管理局,当时究竟下拨给罗延建多少钱用于修建房屋?永顺县公路管理局为什么不教告诉罗延建?
2)这笔钱为什么不经过罗廷建手中?这笔钱是谁挪用了?是以什么名义挪用了?
3)下拨资金、资金合理使用,此数项的流向从头到尾有没有相关监督部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百思不得其解!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给我一个明确有说服力的答复!
三、房屋现状:
三间两层的房子是2016年所建,现已四处开裂……请问领导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是永顺县公路管理局还是永顺县青坪镇政府?
四、本人诉求
1、我所修建的房屋是以危房改造的名义所修建,那公,永顺县公路管理局所占用我的土地,应给我补偿的标准是务少?我应得的补偿金为什么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事情究竟是什么定性?
2、现在我家房子多处开裂(2016年建),这个责任准来承担?是永顺县公路管理局还是永顺县青坪镇政府?
3、这个事情具体怎么解决?需要多长时间来解决?
4、我想问问:中国的领导追责机制究竟躲到哪里去了?
申诉人:罗廷建
联系电话:18229572314
2024年3月2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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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1985年征用你家自留地和屋基共1.16亩的情况属实。由于年代久远,当时为计划经济时代下的土地征用,当时的补偿情况现已无法查证。
二、永顺县交通局和永顺县公路养护中心没有请施工队伍给你建过房,也没有拨过钱用于给你建房,建房事宜及房屋开裂问题请向当地政府反映核实处理。感谢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永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4月1日
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已移交相关单位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