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3
涉及单位: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扶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设项目部
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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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项目不廉政,周口市扶沟县遭遇恶意串通招投标投诉
尊敬领导你好,我叫胡智龙,亲历的扶沟县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辉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联港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紫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凯强、林海明、......等人“扶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串通招投标违法犯罪事实。
2023年2月22日,联港集团与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签订《合作施工协议书》,约定共同承建河南省东南部周口市“扶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2月24日,联港集团以该项目需要为由,向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借款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联港集团出具《收据》(No.3601061),记载:河南联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月24日收到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资金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元),收款事由“借款”。
截至2023年4月20日,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建设生活区、办公区临建,施工道路等。在这些事件发生的时间里,“扶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和招标公告。2023年5月,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撤出该工地,但各类已建成、在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建筑材料仍然遗留在工地现场。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已完工程量结算款大约壹佰万元,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多次催要,融辉集团有限公司、联港集团、扶沟县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予支付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前述壹佰陆拾万元借款也没有归还胡智龙所属施工单位。
2022年4月15日,扶沟县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扶沟县国有企业)在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了“扶沟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4-411621-04-05-695597,项目总投资29069.38万元,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鸿昌大道与金海路交叉口。该项目名为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实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扶沟县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根据国务院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涉案工程系造价预算近三亿元的房屋建筑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质量事关公众安全,对投标人的业绩评分要求竟然如此畸宽畸松,表明《招标文件》编制异常,疑为紫渠建筑量身定做。种种迹象,已较为清晰显示他们这些单位和个人实施组织、策划、决定,涉嫌串通招标投标犯罪行为、该行为还伴随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希望领导能够尽快解决处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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