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0
涉及单位:耒阳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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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品监督管理局领导:
您好!我希望通过此函向您反映一起关于食品安全的消费投诉。2024年3月3日晚上10点左右,我在五里牌街道金阳东路的柒玖烤肉餐厅用餐。不幸的是,在就餐过程中,我发现所提供的配菜生菜存在质量问题,如烂叶等不新鲜的现象。更可恶得是,我们与商家反馈时,商家说这只是配菜,我们要求更换或剔除生菜之后商家依然是烂黄叶,更严重的是,在主食中竟然多次发现了塑料制品。这些发现显著违反了食品安全的基本标准,并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在遇到这些问题后,我及时向店家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反馈。店家已确认了问题的存在,并且我拥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我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些食品应被视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该法律,消费者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一千元的损害赔偿。
尽管我已经向商家明确指出了问题,但并未得到有效道歉与赔偿因此,我诚恳地希望贵局能够介入此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我市耒阳的食品安全得到妥善保障。
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和处理。期待您的回复和支持。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布《耒阳柒玖烤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网帖我局已关注到,现就帖文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2024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该店存储的食材和制作的食品存在腐坏变质的情况,商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未发现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
二、我局组织您与商家进行了线上调解,经调解,您已与商家达成一致,您表示将进行撤案申请。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
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