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7
涉及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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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4年2月27日17:08分收到微信通知微信零钱,银行卡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冻结。
新网银行让我自己和02863066998四川金斗云律师事务所与我协商还款事宜,打不通,让我联系02867087667成都铁路运输互联网法院,结果打过去上面显示是诈骗电话,不管是不是真的那么都属于违法,私自泄露抓取个人信息,包括银行私密信息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法违规受理此案并受理,并对本人进行财产保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构成了犯罪行为。具体来说,私自冻结他人银行卡可以被视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种行为。这是因为冻结银行卡通常需要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操作,而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他人银行卡属于非法侵入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未经合法授权,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对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微信冻结所提供的司法机关电话,但是电话打不通(未接通),对个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并要求解除冻结。特此投诉举报,希望得到处理!谢谢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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