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庙前派出所民警

时间:2024-02-21

涉及单位:庙前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事故第二天就去了交警大队处理复核,庙前派出所民警黄先生不提供相关资料给我,而且口气非常嚣张,现在又叫我本人回去才能处理,现在执法部门就这么不尽职,打着秉公执法名号不为老百姓做实事,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156****9291 2024-03-12 16:06:02

    网友:
    你好!
    你所投诉的情况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4年2月15日21时许,我队接110转警称:庙前镇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我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杨某驾驶粤S小车从当地居民家水泥坪前汇入省道S222前,未观察让直行,与黄某驾驶的粤E直行小车发生碰撞,两车车头受损。经勘验,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全部责任。
    经我队对此次出警过程及资料进行核查,民警是依法取证,处警过程符合规范,判定无误。民警出警资料属机密,无向个人提供之义务,如当事人对此认定有异议,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委托办理。
    感谢你对常宁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庙前中队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