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1
涉及单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沅陵县农业局、沅陵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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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沅陵县昱峰渔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开始到2024年被湖南湘西牧业有限公司大量偷排带未经消毒处理的猪粪污水到沅陵县昱峰渔业有限公司水库中事件影响到,我多次向,12345与12388平台投诉后沅陵县镇政府,怀化市沅陵分生态环境局,沅陵县农业局,沅陵县检查院,都来调查了取证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在2022年6月31做出了不公正的处罚。可在2023年7月湖南湘西牧业又有限公司又偷排带未经消毒处理的猪粪污水到我水库中,我向多个门举报又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申请了政务公开的到答复以相片的形式发给我大家看,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工作人帮住下在2024年1月8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李副局沅陵县农业局也是个副局长和几个人加开了一个协调会,答应我的三点请求,1,对湖南湘西木业这次偷排病猪粪污的事情最迟在3月底前作出处理。2,对我向农业局提出问题,为什么湘西木业养殖的生猪8月你们就下给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湘西木业猪有病,请求暂停调查(文件我和合伙人在协调会上看了,但工作人说不能拍照),在我调查中发现湘西木业从也2023年12月到2024年2月都有生猪销售,农业局副局长说他才调到农业局等回去调查清楚再回复你,如果有问题就依法处理,可到现在我还没有接到回复,3、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猪废是不能随意排放的,我要求农业局调查这3年湖南湘西木业猪粪的处理台账,农业局副局长说调查清楚再回复我,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回复。4、我要求政务信息公开也没有公开。3年来我昱峰渔业有限公司养殖这一块无收入,餐饮以停业,只有垂钓还有点收入,要保证员工工资和日常开资,为这些和维权、打官司我以到欠钱身复巨债,今年雪压垮了我的餐饮店,还船只,没有人通知我政府对这次雪灾有困难的企业有帮扶,等我知道后,在去上报工作人员说以过了上报时间。可湘西牧业的罚款到现在还没有交齐,猪得病期间还可以销售,只是因为有困难,现在还有没有讲理的的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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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您好:
您于2024年2月21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上反映的标题为“无后台企业遇上无赖”的信访投诉内容,已由沅陵县委网信办转交我局及县农业农村局核处。投诉内容中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我局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2022年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事件的起因是2022年3月中、下旬,沅陵县昱峰渔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桃溪水库发生死鱼现象,怀疑是湘西牧业外排污染物造成,在网络和相关平台进行了投诉。接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属地的沅陵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多次现场察看及对当事人询问,湘西牧业确实存在非法排污的行为。主要是沼气池管道破裂,废水、猪粪泄漏外排,其排放处下游山坡、溪沟及桃溪水库内均有排放遗留。针对湘西牧业的非法排污行为,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于6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环沅罚字[2022]1号),责令湘西牧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湘西牧业按照我局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截止2022年4月22日,整改基本完成:对沼气池泄漏处进行了封堵、修复,不再外排;增加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原排口下游山坡、溪沟、蓄水池及水库河床边冲积的粪污进行了清理、转运。我局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桃溪水库及下游水体,分别在湘西牧业整改期间及整改完成后分3次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从监测结果显示,桃溪水库及下游酉水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2023年3月,昱峰渔业负责人刘峰将该问题向省委巡视组进行了反映,并提出了具体的诉求。接省委巡视组的交办后,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与信访人刘峰在昱峰渔业桃溪水库现场进行了会面沟通,听取了信访人的具体诉求,将有关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实地察看了湘西牧业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经现场察看,湘西牧业已整改到位,无反弹。对外排口已封堵、修复到位,下游山坡、溪沟及桃溪水库河床未见有粪污遗留,原下游的积粪池清理到位并进行了复土回填,溪沟溪水恢复清澈。我局依照信访程序,于2023年4月9日向刘峰送达了书面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23年5月15日,刘峰在《息访承诺书》上签字。关于湘西牧业排污对昱峰渔业造成的影响,昱峰渔业通过司法途径提起了诉讼,法院进行了判决。至此,2022年双方的纠纷问题我局的调查处理工作终止。
二、关于2023年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1、2023年8月9日,刘峰向我局反映湖南湘西牧业有限公司在外排污水。我局随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反映的直排污水的问题基本属实。在公司外围墙的墙角位置,确有2处外排的排口,现场外排水量较小,水质略为混浊,底部可见有猪粪的痕迹,但排水去向仍为下游村民种植蔬菜的蓄水池。随后我局工作人员要求进入公司内部调查,但被告知,因场内出现了病死猪现象,为避免疫情传播,人员禁止入内。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联系,得到了证实。由于无法进入公司内部调查,掌握不了实质的证据,且现场发现的外排水量较小,进入蓄水池作种植蔬菜之用。故我局工作人员认为没有达到立案调查的标准,对公司下达了现场监察意见,要求立行立改,一是对公司外部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内部的管理,杜绝污水直排的现象再次发生。
2、8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察看湘西牧业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对发现的外排口进行了封堵,对向当地村民输送污水的软管进行了拆除。但整改工作不彻底,封堵处还是有水渗出。同时在公司外围墙处发现有一个收集池,有管道与公司内部连接,公司工作人员反映也是当地村民用来收集污水种植蔬菜所用。现场虽未发现池内污水排出,但仍存在满池后外排的隐患。公司向我局解释,由于疫情的影响,整改所需的人力、材料等无法进入,造成内部整改进展不大。我局工作人员要求公司对外部存在的污染隐患进一步加强整改力度,并采取措施启动内部整改。由于投诉人刘峰反映其承包的鱼塘(在湘西牧业排口的下游)有鱼死亡,我局安排监测站对下游水体进行采样监测。
3、8月17日,我局监测站技术人员带同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前往湘西牧业周边进行水质采样。在采样现场又发现了一处新情况,在公司东侧围墙下10米左右处发现有一股渗出水,进入下方的收集池(当地菜农浇菜用)后自缺口溢出排到下游溪沟中,监测人员随即对该股水体及下游溪沟水进行了采样。公司员工解释为地下水。但从现场水质状况来看,水质较混浊、有异味,即使是地下水,也不排除混入了污水的可能。由于无法进入公司内部调查,故掌握不到污水来源,也无实质性证据显示为湘西牧业排放所致。综上,我局认为要解决好湘西牧业排污的问题,要从公司内部进行整改。考虑到猪病疫情影响,整改人员及材料无法进入,我局要求公司先召集内部人员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应急处置,杜绝直接外排的行为。我局于8月17日将相关情况向县生环委作了书面汇报,并建议将相关问题转交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局同时加强对湘西牧业的日常监管。当天的监测结果显示,湘西牧业下游的渔场水质未受影响(虽总磷指标略有超标,但其渔场源头也有超标)。8月25日,我局向湘西牧业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湖南湘西牧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保整改工作的通知》,8月27日,县农业农村局向我局送达了《关于对湘西牧业暂停开展进场检查的情况说明》。
4、8月31日,我局监测人员应刘峰的诉求,在其引导下对水库水质的透明度进行了监测。并察看了湘西牧业的整改情况,发现发外部整改基本到位。11月7日、12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湘西牧业察看整改情况,发现无反弹,无污水直排的现象。2024年元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与湘西牧业负责人电话联系,被告知病死猪现象未消除,仍不能进场。
5、自2023年8月以来,刘峰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向省、市、县反复进行投诉,我局均一一进行了回复。
6、2024年元月29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与刘峰当面进行了回复、沟通。在会面过程中,满足了刘峰提出的当面察看两份材料的诉求,并确定在2024年3月底之前,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进入湘西牧业公司内部进行全面调查,并将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刘峰。刘峰对此进行了认可。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按照2024年元月29日的约定,在3月底前我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进入湘西牧业公司内部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湘西牧业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湘西牧业的日常监管,力争消除这一区域的污染隐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2024年2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交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以及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处。
沅陵县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