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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四孩落户娘家的受到的不平等政策待遇

时间:2024-02-06

涉及单位:龙潭镇政府,公路局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

我是湘西州花垣县龙潭镇祥原李梅村二组村民吴国蓉,现我就龙潭镇政府的领导每次对我分房的答复意见自我重新申诉,2017年分房时我住房原李梅282平米,有证,我和父亲吴宗荣全家人口共13人(当时在户口)。我父亲是和我弟一家是六个人他们是兜底无房户(我弟弟吴国恩和他老婆龙金梅都是聋哑人),如果龙潭政府领导觉得分给我爸的12号房应该就是我的,也就是说我那282平的房只能分一个,那么我请龙潭镇政府领导把给我爸的12房登记在我名下,龙潭政府领导凭什么把应该给的房子给我爸。龙潭政府领导每次答复那个房子只能分一套房,而且已经分给我爸,这样的事我不答应,如果那套房只能分一个,且是分给我的,应该登记我的名字,而不是把应该给我的房子分给我爸他们住,然后给我安一个外嫁的理由搪塞这个事。龙潭政府领导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应该结合国家现有的老百姓搬迁安置法。我虽然不懂,但是我房282平,有证,就按龙潭政府领导说的我只有一套房只能分一套房,但国家搬迁政策搬迁安置人均住房要达到25平方,就按这一条我家有13口人(当时在户人口,李梅房282平),什么条款都要因地因人因环境而定吧,龙潭政府分房一人户一套房136平,多人户也这样分,如果我没有房也无法可说,问题是我有房282平,四个孩子落户李梅,天天说我外嫁,现在我请求领导查我的婚姻登记。婚姻不幸回娘家生活的女子全国不止我一个。何况我还只是因为弟弟吴国恩及他老婆是聋哑一级残疾人我才决定带孩子在娘家定居,方便照顾,我在娘家我有自己的房子怎么不能分房,说什么给我爸就不能给我。我觉得龙潭政府领导人主次确权的事情没搞清楚。搪塞理由太夸张,龙潭政府领导人觉得我爸和我弟弟六口人没安置房不行,就把我的房子分给我爸,我和四个孩子安个外嫁理由就不用安置了,给那十二万紧急救助其实就是分75平方临时住房给我,我觉得不合理时任镇长找个理由补的房子钱,我想说的是经过2018年整一年多的上访龙潭政府领导觉得我可以分房,但是要暗分房,所以分七五平方临时住房,但是要我和政府签租房协议。再用紧急救助的名义补12万房款,再让我签息诉息访协议,并告诉我我是老百姓,没人认识我,我认错无所谓,但是如果他们领导工作出现错误不好开展工作,又让我写承认外嫁无理由找房答复省里,这个协议答复应该就交到省里面了,如果没有后面的事这件事我也不想纠结了。但是时任镇长又让我不要办低保,让我用这12万在自留转地修建四间门面自营更生,时任镇长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帮我担保十万元,我觉得领导都这么鼓励我,我肯定自己努力,毕竟吃低保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又自筹款借十万,修门店我也觉得没手续不好,但镇长说这条路那么多没事,你怕什么,我觉得镇长都这么说了,肯定没问题。修时公路局来让我在原地基再退两米就行,我也照办了。因为这整个过程都有镇长经常指导,生意也不错,那我又加建两间,买压瓦机,买拉货用的皮卡车,我才做一年,那些其他领导来说不合理强坼了,说有天眼,有图斑,不配合就要立案罚款7万,从2017年到现在,政府做什么我都配合,但是最后我违建了,怎么违的我不知道也不懂。我被这几年的事快搞疯了,做什么我都配合,最后我成了专业上访户,我大女儿因为无钱手术网贷,人也中度抑郁,三女儿16岁(养女)我让她寒假工争学费,儿子因我2017在网上乞讨求助,有个人觉得我太可怜把他当干儿子带走读书,在我出生的土地上我一个女人带四个孩子我受尽委屈,也让孩子受尽委屈,我三女儿12岁被强奸未遂,对方被判五年,他老婆到处说我害她家三代人,不就是觉得我女儿这事我不敢说出去。那我三女儿因这事在手上几个月里面隔了九多在手臂上,她本来就是弃婴,就很可怜了,跟着我在娘家受尽委屈没办法,省妇联给了5000救助,到长沙检查过一次,但这心灵创伤看不见,我不知道怎么办,就这样让她自己好,我的生意不是我经营不善亏的,就是龙潭政府领导人搞的,我现在不想再和龙潭打交道,可我和孩子无法生存,三个孩子读书,自己无业,还欠一堆债,那十万贷款每个月利息要700左右,我弟现在又右脑裂伤,左耳出血,我要照顾他几个月,过年也要在医院,如果不是我有一个这样的弟弟,我死活在娘家生活干什么,我现在不是和龙潭政府乞讨,我只是想光明正大的分房和处理店子的事,龙潭政府领导人觉得我没有理由,我请求他们把给我的那75平临时住房取走,我愿带孩子露宿街头,他们把那12万分房不公补款说成紧急救助,又让我修房又强坼,他们自己还,他们分给我爸的136平安置房不能用我李梅的282平那套房的名誉分,用那套房的名誉分就应该登记我的名字,我受够了,不用龙潭政府领导可怜施舍我,在这地方,我可以办低保不办,让我自立更生我做了又强坼,到最后说我经营不善,我可以分房说我外嫁,说已经分给我爸了,我养女12岁出事(强奸未遂)成了我害别人三代人,我有苦说不出,马上十多天我的三个孩子开学没学费我找谁,我不在娘家我弟弟出事我要照顾几个月谁来照顾,这个地方太多不公平太多不可思议。我强烈请求上级领导来调查,给我政策上的公平公正。以上所说每一条都有事实依据,我愿承担所有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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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4-03-12 12:43:06

    尊敬的吴国蓉:
    你投诉的关于分房不合理、要求解决你的债务家庭困难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对此诉求已重复多次答复,处理意见如下:
    (1) 2016年搬迁分房情况
    李梅地质灾害安置区建设项目自2012年10月进行入户登记摸底,2014年9月搬迁区房屋开工建设,2016年按照户、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房。你本人当时外嫁未分户(2018年11月你同父亲吴宗荣离户)不纳入分房,你户户主吴宗荣将当下居住房屋(房产情况:吴国蓉,2001年9月登记,花集用(2001第0005号))用于登记分房,按照当时的分房标准:“一户一房型,可分一栋150平方米房”,分得李梅片区12号房,现你父亲吴宗荣及你弟居住在此房。2018年7月6日,龙潭镇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龙潭镇祥和村李梅片区地灾搬迁分房信访事项答复意见》,此答复意见明确你本人不符合条件、不予分房屋,随后你就此答复意见提出不满意。2019年1月,你本人申请信访救助(已领取到位),并就分房相关问题签下《息诉息访协议书》,承诺:在此协议签字后,所反映的问题终结,不再就同一问题以任何理由到网上发帖留言和给各级媒体部门写信及上访。
    (2)现居住情况
    2019年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书》时,龙潭镇人民政府考虑你户家庭条件困难,孩子多,为你户在搬迁区高层楼安排一套75平方米的住房解决现实住房困难。据此,你户住75平米套房一套,你父亲吴宗荣户住150平米楼房一套,并不存在你说的分房不公的问题。
    (3)钢架棚拆除情况
    据你反应,你的债务缘由为搭建在古老村花民公路沿线旁的钢架棚被拆除而产生。经调查,2019年10月,你户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龙潭镇古老村花民公路沿线旁私自修建钢架棚经营钢材生意,11月份建成。2021年7月31日根据上级下发该处卫片图斑(图斑号为:433124202103312037)疑是违法用地图斑;8月经花垣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你户进行调查取证,证实属于“两违”建筑,并劝你户主动拆除覆土消除影响,可免于立案,你户答应自愿拆除。因你家庭生活困难,向我龙潭镇人民政府申请协助拆除,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请施工队协助你户对钢架棚无损拆除,期间,我镇根据当时你户实际情况,对你户进行了临时救助、帮助申请房屋维修款,并积极帮助你户寻找门面继续经营钢材生意,因一直未找到合适的门面,你户表示到外地经营发展。
    综上,一是你户所反映的“分房不合理”诉求不属实。按照2016年李梅地质灾害搬迁分房标准,你户已分到一栋150平方米房(房号:12号)及一套75平米住房,已远超分房标准;同时你户已领取信访救助金并签订《息诉息访协议书》承诺不再以同一事由重复反映;二是你户被拆除的钢架棚,属“两违”图斑内建筑,经告知后,你户自愿拆除,我镇依据《花垣县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整治方案》予以协助拆除,没有不当行为。你户钢架棚经营产生的负债属你户个人债务,对于你户反应的生活困难问题,我镇已告知你户可依法依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一直未收到你户提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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