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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雨花区高桥新塘垅小区黑ktv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时间:2024-02-01

涉及单位:高桥街道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友谊社区新塘垅小区44栋1单元2楼左房间内开设的KTV,每天下午开始营业到晚上11时左右,其长期无证经营、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夜扰民。

一年多来,附近居民多次投诉,社区、街道、派出所、城管等各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其约谈、宣讲政策,勒令其进行整改,但该KTV老板屡教不改,总是以停业数天逃避执法,其后噪音扰民变本加厉。

今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多次严重的火灾事故,教训惨痛,给我们敲响警钟。每一次重大事故都是源于多次对于火灾隐患的疏忽大意,时值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即将到来,同时也是火灾风险较高的时期,请消防部门务必对其进行曲面消防安全检查,在没有彻底消灭所有消防隐患之前,禁止其开门营业,将重特大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违法违规具体事实如下:

1、2022年9月,这家黑KTV在新塘垅小区44栋1单元2楼左房间内开设,根据我国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这家黑KTV违规在居民楼内开设,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从来没有得到过相关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开KTV需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审批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等。

但此KTV一概没有,一直是违法、违规经营。

3、因为KTV是违法违规在居民楼开设,实际情况根本不具备商业运营的条件,又没有通过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的审核审查,给附近居民带来的是长期噪音扰民和巨大的安全隐患。

4、在所有的问题中,又以消防问题为重中之重。

根据《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KTV属于对公众开放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而根据其第十二条,(三)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此黑KTV根本不允许在居民楼开设。

与此同时,《办法》对KTV这类营业场所还有一系列严格而细致的消防安全要求,此黑KTV一概都没有做。大量亢奋人员聚集在狭窄密闭的空间里,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综上所述,恳请文化执法、公安、消防部门迅速介入,彻底杜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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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4-02-26 14:51:27

    关于《雨花区高桥街道友谊社区
    新塘垅小区KTV噪音扰民有安全隐患》的
    回 复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00,街道城管办联合新塘垅小区物管联合约谈了该KTV负责人,向其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督促立即整改,22日晚20:00,该KTV负责人开始自拆功放、点歌器等经营设备。25日,街道城管办配合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雨花大队执法,暂扣该KTV已拆除的主机一台,强制该KTV停营业。
    2024年2月1日下午,街道城管办、新塘垅小区物管办等联合查看该KTV的现场,发现其重新安装了KTV设施,且存在经营行为。街道城管办文化线再次督促其按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要求整改,未整改到位不能营业。
    该KTV自2月1日起一直未营业,2月26日,街道文化线联合社区再次对该KTV进行实地查看,据了解,该KTV拟停业转让。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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