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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澧县太青乡狮象村低保,贫困户,五保户评选不合理

时间:2024-01-30

涉及单位:甘溪滩镇民政办,狮象村负责人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本人双目失明,老伴常年病痛,家中儿子儿媳收入低,为供养两个孙子上学已经是掏空家底,而我,持有国家的1级残疾证明,曾经向所在村中的书记和妇女主任递交申请,却一次次被搪塞,特别是妇女主任,其多次以国家以后不会存在低保户为由拒绝,搪塞,阻拦,书记,说要通过全村党员大会去进行审议评选,而村中党员大部分是老人,几乎没什么年轻人,也未必能够真正的做到公平竞选,书记并没有查询我家是否有存款,是否是真实属于易致贫户,就当头否决,不符合资格,而最让人气愤的是,同村的一位老人,同样是双目失明,而其有几个儿子,都是条件优越,存款也超过5万元以上,村中及乡政府负责人在不公开评选原因的情况下,就将其评选为低保户,本人在问其原因时,村中及乡政府民政办负责人却以本人已经出嫁的女儿,有车辆为由,说本人无资格评选,导致现在村中不符合条件的人锦上添花,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是始终未等到雪中送炭,对此,本人对向政府及村中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已经心灰意冷,故希望政府能够下乡彻查,真正做到,让国家的钱落到实处,帮助该帮助的人,希望政府保密本人的姓名,电话,居住地址,来乡调查实情,村中的贫困户,有多数都是有车有房,而易致贫户,皆是生活艰难,村中的老百姓都怕得罪人,所以忍气吞声,本人现在诚恳的向政府申请帮助,望政府给予帮助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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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澧县网管办 2024-02-02 15:37: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悉,甘溪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负责人带头,组织民政所和狮象村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为甘溪滩镇狮象村11组村民夏某舫,该村民今年77岁,视力一级残疾,无劳动力,其配偶皮再玲,今年76岁,体弱多病无劳动力。夏某舫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其家庭情况分别如下:

    1.之子夏某辉,之媳汪某化,两人在杭州务工,月收入共约10000元,孙女夏某萌,正在准备考研;孙子夏某,正在澧县一中读书。

    2.之女夏某化嫁石门县三圣乡彭家堰村,之婿廖某年在电力公司上班,月收入约6000,名下有小轿车一辆。

    3.之子夏某军,上门至码头铺万家岗村,在家灵活就业,月收入约3000元,之媳姚某永在家带孙子。

    2023年8月9日,在收到夏某舫向镇村两级申请将其纳入低保的诉求后,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联合狮象村干部到夏某舫家中入户核查了有关情况,对夏某舫是否符合纳入低保的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考虑到夏某舫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纳入低保收入标准,故未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另外,夏某舫视力一级残疾,村级已为其办理残疾证,并享受残疾人补贴80元/月。关于夏某舫要求将其纳入低保的问题,镇村两级将上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积极与其子女沟通赡养义务,保障好夏某舫及其配偶的基本生活。

    中共澧县甘溪滩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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