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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擎天广场物业公司天价收费

时间:2024-01-23

涉及单位:湖南心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关于长沙敬天广场空调收费的问题:

投诉内容:

超标准收取空调电费;物业按1.2元/度收空调用电费,比商电0.89元/度元超0.3元/度,实际计算中比1.2元跟高!目前物业收取业主空调费达到18元以上/小时,,计费十分混乱,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强烈要求清查退回超标准收取的电费!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2.关于敬天未完成房屋验收即交房给业主、且未在公共场所公示相关收费价格等问题

敬天公寓敬天未完成房屋验收即交房给业主,6月25日业主上访时,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回复“项目暂未办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业主可以拒绝收房。我局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继续督促开发商加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在公共场所公示电费、水费、空调收费的价格,收费十分混乱;对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后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收取全额物业费,要求长沙市住建局及市场监督部门查处并退还业主。

3.关于敬天广场物业管理费资价不符行为:

敬天大厦是一综合性商住大厦,存在不同类型的物业,公寓、大平层住宅、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相关规定,不同的物业类型应该采取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而心敬物业公司却统一按6.8元/平方米的物业收费向公寓业主收取物业费,而且与长沙市同类公寓物业相比(3.98—4.98元/平方米)高出市场行情40%;心敬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远达不相应级别,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物业管理,收费混乱、不透明!空调管理就是一明显例证。严重资价不符!要求市场监督部门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

4.关于敬天广场停车乱收费的问题

敬天大厦停车场是整个大厦的配套公共设施,其收费应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但物业公司未出示任何批准文件,未召开业主听证会,单方面强行收取天价停车费,将建设单位缴纳的车位服务费转嫁给业主。他们的向业主收取:月租车辆收费标准

非固定车位(不保证有车位):月租:800元(含车位管理费)、半年租:4600元(含车位管理费)、年租:9200元(含车位管理费)

固定车位:月租:1500元(含车位管理费)、半年租:8800元(含车位管理费)、年租:17600元(含车位管理费)

要求市场监督部门对心敬物业的违规行为以及天价停车收费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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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4-01-29 09:16:25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空调收费问题:物业公司表示该广场使用的是中央空调,收取的是空调使用费,非用户反映的用电费用。对于您反映收费混乱的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关于未在公共场所公示相关收费价格的问题:经核实,该物业公司将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在其广场一楼前台、七楼物业办公室走廊及停车场出入口均有公示。
    关于物业管理费资价不符行为的问题:经核实,开发商与业主双方签订了《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 6.8元/月·㎡(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建筑面积为产权证上所注明的产权登记面积,尚未取得产权证时,以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物业服务费未包含空调能耗费)。同时物业公司与业主也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按合同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8】元/月收取。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别墅(专指带室外庭院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物业公司在七楼物业办公室公示了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同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物业公司人员名单及安保、保洁名单。
    关于停车乱收费的问题:根据长发改价费【2021】69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自主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商业场所(包括商务办公场所、商场、酒店宾馆、餐饮、商业街区、娱乐休闲场所、商住综合楼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该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核实,该物业公司已在停车场出入口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内容,对于业主的收费标准另有优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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