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2
涉及单位: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郴州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与郴州市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委派执行法官盛夏负责执行,案号为:(2023)湘1003执729号,贵院于2023年05月08日立案受理并进入财产查控阶段,期间我多次打电话与执行法官盛夏沟通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也亲自去贵院找执行法官当面沟通案件执行情况,可是执行法官工作态度消极,沟通的言语极其不耐烦,态度恶劣,一直强调飞天房地产银行账号通过贵院网络查控系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并叫我自己去提供财产线索,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盛夏极度不负责任,涉嫌渎职,有徇私枉法和包庇的嫌疑,贵院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后来本人去贵院找执行法官盛夏提供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起开发“飞天金泰苑项目”的另外一个股东的信息,要求执行法官盛夏进行追加执行,可是盛夏不采纳我的意见,在诉讼大厅当面沟通中态度恶劣,言语大声指责和不耐烦,并强调飞天房地产银行账户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还说飞天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号是郴州市政府保交楼项目目前不能查封,本人也提出了疑问银行账号不能查封,但是本人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飞天房地产还有其它的房产项目和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本人起诉的是飞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而不是单单起诉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晓红一个人,与执行法官盛夏怎么沟通和强调都不行,就只会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咨询盛夏有不有其它的更好的执行方法,都是一问三不知叫我自己去想办法,叫我回去等消息。
执行期间本人多次打电话给执行法官盛夏,询问执行进展情况,给我的回复都是飞天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号是郴州市政府保交楼项目目前不能查封,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还挂我的电话拒绝我询问和沟通执行案件,态度恶劣极其不耐烦,我也对盛夏没有办法,就继续等执行通知。可是本人在2023年12月5日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却发现本人的执行案件于2023年07月27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盛夏也没有通知我就擅自终本了执行案件。我知晓案件终本后,第一时间马上打电话去询问什么情况,盛夏的书记员接通电话和我沟通时在推脱责任,说应该打电话了通知我,我根本就没有接到过任何电话来通知我案件终本了,我说要投诉盛夏,盛夏的书记员却以各种理由给她推脱责任,说盛夏刚生完小孩脾气不好,就算这样也要对工作尽职尽责呀!也不能每次沟通都态度不好呀!书记员听到我要投诉,就安抚我说打电话给飞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沟通一下执行欠款,并留下了我的电话,叫我等通知,可是至今2024年1月22日,都没有通知我于飞天房地产公司沟通的情况。盛夏有严重失职和剥夺我的知情权利等,有违规违法违纪操作。
本人也是对飞天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晓红催要合同款无用,才相信法律的公信力才来贵院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可是贵院调节裁定后,但是却执行不力,委派的执行法官极度不负责任,执行时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执行和追回欠款,涉嫌渎职,有徇私枉法和包庇的嫌疑,贵院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没有维护诉讼本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执行监督权等。
在本案中,本人要求采取的执行措施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措施,而且实施起来没有任何困难,被执行人有经济实力,经营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常开宝马车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并与朋友吃饭喝酒打牌赌博,如果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完全有可能迫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但执行法官百般推诿,拒绝执行,人为制造执行难的局面,而贵院没有有效监督机制,严重损害本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尊严。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出台多项措施。在此背景下,盛夏执行法官的所作所为,令人费解,难免怀疑是否有不正当利益输送,望院领导重视此事,采用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在本案解决前,本人会继续依法向上级法院、有关纪检监督部门反映此事!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帖中反映的内容我院已收悉,承办法官在线下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如果您对案件执行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承办法官。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