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7
涉及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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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尚进田,系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狮子岭村木家组村民。因吃夜宵时劝架,被戴博豪打成轻伤。至今,望城区公安局铜官派出所包庇,没有刑事立案,恳请领导为民作主,核实调查,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维护我的正当权益。2023年10月6日1时许,我在望城区铜官城建地醉江湖夜宵店吃夜宵时,戴博豪与人起争执,我与夜宵店老板及多名服务员和十多位夜宵顾客上前劝阻时,戴博豪不分青红皂白,将我打得面部血流不止。报110后,望城区公安局铜官派出所办案民警李俊雄现场调查,只筛选了三四个人做笔录。我被送至湘雅三医院急诊进行缝合处理,再转湖南省人民医院治疗。湖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面部损伤,21、22、23牙脱位;21唇侧牙槽骨骨折。案发后的第三天,我向派出所要求伤情鉴定,但一直不同意,后以文字形式申请,才出具证明。现经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我已构成轻伤二级。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新时代的法治社会,我无辜被打至今三个多月了,望城区公安局铜官派出所仍未立案。但望城区铜官派出所从2023年10月6日受理本案至今,仍未对是否立案做出回复,其行为已严重超出法定立案审查期限。本人尚进田作为本案的受害人被戴博豪已殴打致轻伤二级,身心已饱受摧残,可铜官派出所未及时立案的行为无疑是对本人尚进田主张公平正义诉求的漠视,也是对本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恳请领导为民作主,核实调查,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维护我的正当权益。特此报告!报告人:尚进田
2023年 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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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提交的关于《望城区公安局铜官派出所不予刑事立案》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人已就您反映的问题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督察大队投诉,督察大队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详细询问,并就相关问题当面进行了答复。2024年1月23日,我局就尚进田被伤害一案提请案件审核委员会审核,结论如下:戴博豪主观方面并无伤害尚进田的故意,系戴博豪在尚进田劝架时为挣脱,过失造成尚进田轻伤二级伤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2024年1月29日分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4年1月31日办案人员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当面送达尚进田本人。
感谢您的问政!若有其他疑问,您可与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督察大队联系,电话:0731-881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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