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9
涉及单位:教育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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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9
涉及单位:教育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申请立案复查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向县级各个部门反映了奉家镇学校所有相关问题,教育主要领导后台关系,举报的实事当地政府回复敷衍蒙骗!举报人在2023年10月15号至17号,糟到微信公众号文章(①为这位妇女太嚣张,谁能支招制服)作者映像梅山,(②新化山区妇女经常在校门口门闹事,谁得罪了她?)作者坐石在线,人文新化,(③新化一山区妇女经常在校门口闹,网友怎么看?)作者新化通信录,掌上奉家,掌上游家,新化新天地,掌上文田,新化亮点,梅山杂谭,梅山亮点,田坪镇2024年1月5还在增加阅读量,晚才删了,12月份删除。有的11份删除。许多微信公众号在他们所有微信群宣传发播造谣,诽谤于我,因为学校种种不良作风,我拍了抖音和百姓呼声投诉,当地学校老师与那些作者勾结造谣宣传,诽谤我。对我的人身尊严、家庭的各项造成很大的影响,构成侮辱、诽谤的犯罪违法行为,奉家镇人民政府政相关部门不作为!毁灭证据,在把我踢到县人民法院。求求上级领导按国家国刑法关于造谣的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我的人格,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对提供虚假材料文章责任人依法处理并公开道谦恢复我的名誉。
致敬
奉美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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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你于2024-01-09在湘问·投诉直通车留言 “申请复查立案书”,我局获悉后,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信访室已作出回复,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县人民政府或娄底市公安局书面提出申请。
新化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