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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被收取偶然所得税

时间:2024-01-07

涉及单位:洞口县税务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我现在是一名保安,每月工资1550元。2023年10月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县首次职业技能大赛,得了个二等奖4000元,却被县税务局扣了800元,理由是偶然所得税。在手机上查了,确有这样一说,但是这与老百姓的生活相冲突,才偶然获得了4000元奖励,可以改善一下生活,高兴一回,却又被税务局拉回了一把。我想想,还是说出来,别让低收入人群希望变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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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81122dk 2024-01-29 16:23:24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按照取得偶然收入的全额,适用20%的税率,由支付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得奖收入中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您领取的奖金收入应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洞口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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