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
涉及单位:鑫苑天润小区业委会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居住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鑫苑天润小区,目前由东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该小区建于2010年,拥有A、B两个地下停车场,停车场车位按照1比1的比例分配到各户,其中有4栋能够电梯入户,其他9栋需要经由楼梯步行回家。小区建成以来,相关配套设施已落后于同类小区,小区多处缺少监控,现有的监控摄像头不清晰/损坏,业主多次在小区内发生车辆剐蹭、物品丢失最后均不了了之。
在这种背景下,2022年12月,鑫苑天润小区业委会在业主群中针对“小区路面停车问题”在微信小程序中发起投票,该投票过程并未通知到每一户业主(实际投票参与者只有32户),投票采用“反对在小区路面停车收费的业主投否决票,未被通知到、未投票的业主被默认投赞成票”的方式来决议,严重缺乏公信力。
2023年11月,业委会发布细则,称经多数业主同意,自2023年12月起,对小区内业主停车每日收取路面停车费10元,并提供停车月卡、年卡供购买。对购买了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同样需加收车辆停车费,业主才能将自己的汽车停入私有财产车位上,若不向物业缴纳多台车辆费用,将被拒绝进入自己的车库。同时,业委会发布细则称,车辆驶入地面停车,对车辆剐蹭、物品遗失等,一概不负责任;即使购买了停车月卡、年卡,仍不能保证有车位停放!尽管业主群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业委会从未出面进行过任何关于停车收费的解释,经了解,一街之隔的江南世家小区路面停车收费为每月60元,本小区的收费是其5倍!
综上所述,业委会所采用的“投反对票,未投票者视作同意”投票形式有悖常规,属于程序上的违规行为,投票结果不能作为停车收费方案通过的依据;业委会从未就停车收费论证和收费标准等事宜召开过业主大会,直接擅自决定小区内停车收费的价格,以超同类小区5倍的价格进行收取,是对小区业主权益的侵害。小区物业作为停车收费管理方,不能开具停车收费发票,收费行为缺乏正当性。在不对老旧设施进行完善的情况下实施停车收费,声称不对所停车辆进行保护,并公然告知车辆安全与收费方无关,违背《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初衷,有强烈的“只享受收费权利,不履行看管义务”嫌疑,不由令人怀疑,是假借路面车辆管理之名,做停车收费之实!
小区内有多名业主,入住时即面临房屋外墙渗水问题,业委会迟迟拖延不进行处理,如今过去了十几年,面对业主的痛苦,业委会以开发商(东建公司)答复已过质保期为由,打算启用业主共同缴纳的维修基金修缮。
目前小区电梯内、地下车库进出口,均有广告设置,对于广告投放在小区,业委会/物业收取的费用多少,用在何处,均无明确公示,业主多次询问,均未得到答复,小区内落后的设施也从未被改善。
实名投诉鑫苑天润小区业委会巧立名目收费,不作为/乱作为。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你好:
收悉你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反馈<业委会假借路面车辆管理之名,做停车收费之实!>现将情况说明下,按照《湖南省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十二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应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展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 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的形式召开。如若对业主委员会形成决议有异议,可以按照该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由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重新决议该事项。街道领导及社区工作人员找物业方管理方多次协商处理,决定重新召开业主大会对该事进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