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1
涉及单位:雨花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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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2023年12月30日晚,肇事者:女戴*亚,1963年,车为奔驰C200牌照IFL**,在下洞株路拐弯处占用两车道撞到直行57岁老人,住院后戴*亚不见面,不闻不问,不续交医疗费,不接电话,微信不回,民警韩*辉不提供肇事者信息,也不与对方联系处理事务,而且未扣留肇事者戴*亚车,然来有关系背景,老百姓没钱没背只能让大家注意注意,别自己踩坑了,望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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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友:
您好!您反映的 “投诉雨花区民警”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雨花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经核实,处警民警韩*辉在事故当日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驾驶员,认定小车驾驶员戴*亚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邹*先负次要责任,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您因损害赔偿与对方无法达成一致,要求民警提供对方的驾驶员的家庭住址,因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按照法律规定,民警不能向您提供。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您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 0731-8181313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雨花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