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3
涉及单位:湖南航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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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3
涉及单位:湖南航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2023年3月30日签订了学习拼多多店铺的教学合同。航一教育的客服微信推荐了陈呈的微信。他在微信上诱导我花了一万多元刷单,我告诉他严重超过我报名时登记的预算了,他就不理睬我了。我找了客服反应情况,没人处理。
6月份我投诉娄底市的12345市长热线,工商部门的人找了他们。7月4日航一的予泽17775787350联系了我,并加了我微信,说他是公司负责人。说可以换个老师教我,通过店铺的运营,把我花出钱给我赚回来。结果安排的田老师 操作了一个多月我的店铺,到8月中旬还是在亏损;8月18日予泽又换了一个女老师,到了10月13日后就没有给我回话了。我多次微信、电话联系予泽也都没有反应。微信现在也提示账户停用了,手机17775787350能拨通,单无人接听。
花了我9个月的时间精力和近2万元的费用,拼多多店铺运营还没能盈利,航一教育就彻底无法联系了。请相关部门帮助我找到航一教育的负责人,并让启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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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于2023年3月30日与湖南航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拼多多运营课程,实交报名学费498元,你在学习一段时间以后感觉其店铺运营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产生纠纷要求退款。经双方沟通协商重新更换老师继续服务。
6月26日针对你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调解终止。你通过举报途径维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经核查不予立案。
在此提醒,商家刷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商家通过刷单方式提高网店销量及好评,提升自身店铺在平台内同类经营者的排名,获取更多流量和销售获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也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经营权益。
“刷单”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可依法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