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9
涉及单位:该路段的相关交警或城管部门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是株洲市天元区的居民,于今天(2023.12.19)的下午两点左右骑车到家附近的时代广场购物,进入商场前我把我的乖乖兔牌银灰色电动自行车(绿牌号:0008865)停靠在商场旁电动车集中停放的区域。因为划定的停车区域已经停满了电动车,我只能把车停放在于其同向的位置上,且确定停车位置不会阻挡行人通过才离开。请见附件照片!
只是想不到的是,大概下午4点半左右我去找车离开,居然自己的电动车还因为违停给拖走了。如此操作是为哪般呢??是为了100元的罚款吗?还真是为了保持交通通畅,维护市容形象??我把车停放的规规矩矩,一没阻碍交通二没横行在人道,绿化区,我真是不理解为什么要如此霸道拖车!?而且,既然不能停放在划线区域的电动车一律都要拖走的话,那为何不在停放区域挂个警示牌呢??举目四望,商场周边停放电动车的位置一块警示牌都没有,要不是地上留下了手写的拖车联系电话,我还真以为自己的车在这短短的2个来钟头就被偷了!
此外,我还想说,既然在闹市区有要规范停放电动车的需求,为什么不把停放的区域画多一点,画大一点呢,请看我提供的照片中用红色圈出的部分,这里明明也可以划定为停车区域为何不划?商场周边经常是人员来往的闹市区,停放需求很大,为何相关部门不做为?仅仅划定小面积的区域作为公共停车。今天只是星期二,停车区域的车就已经停满为患,那周末呢,人群涌动的时候,那么多电动车又该何处安放?能划定的区域为何不用呢。我希望相关市政部门能重视此事,真正拿出便民服务的初心,站在群众的需求角度去办事,而不是一味的罚款!!一句罚款100元,说的干脆,收钱的不觉得让人寒心嘛?
我停放的电动车若是阻碍的交通,乱停乱放了,这款我认罚!但今天这种拖车执法过当行为,我是接受不了。请相关领导就我的投诉和建议给个合理的回复并能协助处理好这执法过当的行为,谢谢! 回复为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美的城周边违停问题,市民群众多次通过12345 市长热线、122报警等平台投诉该处车辆违停严重,造成道路拥堵、影响行人出行。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区域人行道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停车通过现场查处及拖离方式严格管控。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天元区道路交通秩序。
下一步,我街道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大对乱停车的违法治理,争创“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提升辖区整体环境的良好形象,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坏境。
感谢市民您对城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