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官滥用职权乱作为

时间:2023-12-03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钟*作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法官,不积极维护判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对滥用司法资源的长房物业予以包屁。与老百姓沟通语气强硬,态度恶劣,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不可一世,毫无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意识,身上充满着强烈的官僚主义思想。私自暂扣当事人账户资金达数月之久(在已交清判决书上金额后)。诚请还老百姓公道。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3-12-21 11:42:21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491.34元。该执行案件于2023年8月3日立案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履行。芙蓉区法院于2023年8月30日冻结被执行人长沙银行账户294.4元,11月14日冻结被执行人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户5491.34元。
    2023年11月24日,被执行人自行向本院指定账户缴纳4492元,并要求本院解除对其账户冻结。执行法官已向其释明自行缴纳的金额不足,不能据此直接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被执行人有两种选择,其一为自行缴纳与执行标的等同的金额,法院可以直接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其二为在自行缴纳4492元的基础上,剩余款项由执行法官从冻结账户中划扣,在划扣完成前,执行法官不能解除账户的冻结措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1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