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1
涉及单位:桃花江镇近桃社区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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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1
涉及单位:桃花江镇近桃社区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
请领导出面督促这笔青苗费和土地回购款发放给炭山里居民
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炭山里组的青苗费和土地回购款1731158元,通过十年的投诉,于2022年近桃社区给了43万余元,剩下的不同意支付了。
关于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原花苞洲炭山里组的征地款,2012年6月30日的会议纪要写得清清楚楚:主持人胡小平,参加人员有当时的副镇长文彬、南环线工作人员、近桃村(现近桃社区)支部书记肖近春等,商讨近桃村被征地块共计58.997455亩,但炭山里居民只要了51亩,共计征地款1788462.00元。这一情况有会议纪要、有经手人签字,有桃江县城投公司盖了公章,仅暂付了435010,其余的不了了之。对于我们的网上投诉,桃花江镇政府也作了回复,回复称:经调查,2012年6月30日,桃花江镇人民政府、近桃社区及炭山里组部分群众代表,就S308线所涉近社区花苞洲片炭山里组征地分配召开了会议,对相关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并做出了结论。会议明确花苞洲片(集体部分)共有34个补偿地块,面积核计为58.997455亩。经村组代表讨论研究,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达成协议:1、四队南环线集体共征地51亩;2、四队征地款共计壹佰柒拾捌万捌仟肆佰陆拾贰元(1788462.00元)。经在镇经管站调阅近桃社区村账发现:2012年7月6日,碳山里组开具南环线征地款领款单(1788462元),并附领款明细和近桃社区开具的现金支票存根(经手人陈卫兵、陈迪葭)。然而,陈卫兵和陈迪葭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只是在那43万余元的单据上签了字,其他的根本没有领!我们将此情况反映到了湖南省信访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但得到的答复是:此事涉及到省委常委,不予办理!益阳市人民政府也作了回复,但也违背事实,称该笔款已支付给了村民!挪用农民这么多征拆款,作为政府的职能机构为何无人管?如此不实事求是,不知背后存在什么猫腻?我们无数次投诉,可就是没人理,也有纪委等部门来调查过,可不知为何,我们所在的组组长竟然不承认有这回事!有人建议我们通过法院来处理,但我们认为,事实已经很清楚,通过法院,我们还要支付一笔钱,根本划不来!所以,请领导亲自来查处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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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39362元/亩,其中青苗补偿1650元/亩。而被征收的防洪大堤(压浸平台),因原来在修建防洪堤时已进行青苗补偿,此该地征地补偿标准为37712元/亩(39362元/亩-1650元/亩=37712元/亩),炭山里组征地51亩,共计征地款1923312元。(有2012年5月23日桃江县国土资源局与近桃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S308省道桃江绕城公路工程征收土地协议书为证)。
2012年6月30日桃花江镇人民政府、近桃社区及炭山里组9名代表,就S308线所涉近桃社区花苞洲片炭山里组征地分配纠纷召开了会议,对相关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并做出了结论。会议明确花苞洲片(集体部分)共有34个补偿地块,面积核计为59.11亩(包含10.09亩的9号、10号、11号、12号四个争议地块),炭山里组同意按51亩进行核算分发。同时决定将款项发放到户。2012年7月6日已领取征地补偿款178.8462万(有2012年7月6日178.8462万元领款单、各领款人签名的领款明细表为证)。
2022年4月12日,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县征拆办、近桃社区以及炭山里组部分代表在镇人民政府召开协调会,就土地回购问题以及征地补偿余款问题进行协调。会议决定,将征地款余款共计43.501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炭山里组。2022年6月13日,该款已支付到位。
综上所述,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