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6
涉及单位: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地区: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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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0月26日中午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发现微信支付被限制,微信里的存款也被冻结。随后在查看微信支付通知发现一条微信支付通知是26号中午14点08分收到的,内容为:
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
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零钱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河北献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冀0929执保653号;联系电话:0317-4663970、0317-4663971
开启原因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咨询。我司仅会通过微信支付消息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如有疑问,可点击“查看详情”。
本人随即拨打联系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自称献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方只复述一遍本人微信被支付冻结的事实,理由为本人与发起对本人的微信冻结的公司有经济纠纷,所以冻结本人微信支付,要本人与对方进行调解。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事先未下达任何裁定书,书面或者电子版都没有,电话或者邮箱也未曾联系本人,突然冻结本人微信账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没有任何告知,也明知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依然对本人微信进行冻结违规违法。
本人日常生活开销全部离不开微信,此次冻结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日常生活。
希望有关部门能核实调查,解除本人微信账号的冻结。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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